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化州发布)
2026年1月15日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中心村
村民谢某某心存侥幸
未经批准私自违规野外烧杂
引发森林火灾
火灾过火面积251亩
未造成人员伤亡
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因过火面积较大、损失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近日,法院依法判决谢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支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30余万元,支付修复生态环境造林项目费用170余万元。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第二十七条防火期内,禁止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在防火区内进行非军事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防火期内,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进入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的,应当事前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任何人不得在防火区内丢弃火种。
当前
全国各地陆续进入秋冬森林草原防火季
10月1日起
广东省将进入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森林草原中枯树、落叶等可燃物大量增多
焚烧杂草、烧荒、丢弃烟头等行为
很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案例一:祭祖点燃爆竹引发山火
2025年3月22日上午,广东省阳春市石望镇和民村委木坪村李某志在富林镇民主村委上围村绿湖塘山场祭祖时点燃爆竹引发山火,涉嫌失火罪,被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捉黄蜂点燃杂草引发山火
2024年12月4日下午,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宋桂镇茆岭村黎某某在白石镇东星村委木棉根村黄泥岭熏捉黄蜂期间不慎引燃周边杂草、杂灌,引发山火,涉嫌失火罪,被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为捡塑料瓶,放火烧山
2024年12月1日15时,贵州省贵定县金南街道虎场村大龙场突发森林火灾。当日,山火被奋力扑灭。在现场调查摸排中,民警发现形迹可疑的女子罗某某,经盘问,罗某某当场承认放火烧山的事实。
罗某某交代,她认为干部群众扑火后会留下大量塑料水瓶,捡去卖能获利,便多次用打火机点燃山林杂草,引发山火。罗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遭遇森林火灾如何避险逃生
![]()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