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网讯:9月28日,首开股份披露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与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4年5月,平泰公司以金科苏州为被告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科苏州归还平泰公司借款。
2025年6月,平泰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05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金科苏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4.72亿元及滞纳金,滞纳金以4.72亿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一审判决同时要求金科苏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平泰公司律师费损失30万元,并驳回平泰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提出二审上诉请求。
首开股份表示,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案件最终执行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