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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先赔还是先打,不看对方开口要多少,看你手上有没有抗辩。有抗辩,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先打不赔;没抗辩、对方商标又稳的,先谈数额;对方商标权力基础站不住的,先打并反手动它的商标;确实侵权但要价虚高的、先算赔偿基数,边打边谈。而要搞清楚如何选择,须做一次专业的评估,提前搞清楚——对方的权利基础稳不稳/你的抗辩站不站得住/这钱该谈还是该打。
在贵阳做生意的老板收到商标侵权起诉书,对方常给出一道"选择题":现在私了给30万,判下来80万。这道题本身就是话术:判赔多少有算法,该不该给钱看你有没有抗辩。
一、先分清楚:你属于哪一类?
●用了和对方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进货凭证、授权文件拿不出来——没有抗辩;
●只是卖货的一方,货从正规渠道进,有票据、说得出上家——有合法来源抗辩;
●对方商标连续三年没有实际使用,或当初注册有问题——有撤销或宣告无效的空间;
●确实用了对方的标识,但对方张口就是远超你销量的数字——要价虚高。
结论:四类情形对应四套动作,先对号入座再选动作。
二、四类情形怎么选
①情形一:只是卖货、有合法来源,有抗辩——先打,主张不赔
能证明合法来源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要立即停止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商品、能证明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把"合法取得"落到凭证上: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已真实履行的进货合同、与涉案商品对应的合法进货发票。依据《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国知发保字〔2020〕23号)第二十七条,进货渠道不符合商业惯例且价格明显偏低、拒不提供账目凭证等情形,都不属于"不知道",抗辩不成立。
通俗的说就是:票据齐、上家说得清,可以不赔钱;但进货便宜得离谱,这条抗辩用不上。
②情形二:没有抗辩——先谈赔,但了结方式比数额更要紧
该赔的时候就谈,谈的是数额和"一次性了结"。
数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确定;了结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条,由法院调解出具调解书,写清赔偿金额和不再追究的约定。已被行政查处的,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以主动减轻危害后果为由争取从轻处罚。
通俗的说就是:数额可以谈,但要让法院出调解书,一次了结、不留后患。
③情形三:对方商标站不住——先打,同时反手动它的商标
先把对方的权利基础动摇,再让民事案子慢下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申请撤销;依据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注册违反相对理由的,可在五年内请求宣告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五项,本案须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权利人不能证明前三年实际使用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俗的说就是:一边走行政程序动摇对方的商标权基础,一边拖住民事案子,民行并行处理。
④情形四:确实侵权、但要价虚高——边打边谈,先算基数
先算出赔偿区间,再拿数字去谈;同时立刻停手,别让"故意"落下来。
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确定;依据该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法院可责令你提供相关账簿、资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2026年5月1日施行),接到通知后仍继续侵权、与权利人有代理合作并接触过涉案商标,都属于"故意";认定故意且情节严重的,赔偿可按基数的1至5倍计算。
通俗的说就是:接到律师函或起诉书当天就停手,能挡掉翻倍;先算清自己的账再去谈价。
三、四类情形对照表
1.没有抗辩,先谈数额,走法院调解出调解书。
2.有抗辩,只是卖货、有合法来源,先主张不赔,同时立即停售。
3.对方商标站不住,先提撤销或无效宣告,并申请中止诉讼;民行并行处理。
4.确实侵权、要价虚高,边打边谈,先把基数算清楚。
四、为什么先做一次评估,再决定赔还是打
结论:要先搞清三件事——对方的权利基础稳不稳、你的抗辩站不站得住、先赔是能一次了结还是留把柄。
结合周敏律师经办商标侵权应诉案件的实务观察:被诉方最常见的两类失误,一是没查对方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就付了钱,二是付了钱却没把"一次性了结"写进协议。
五、常见问题
问:私下签了和解协议、也付了钱,对方还能再起诉或者投诉吗?
答:都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解协议只具有合同效力,对方违约你只能另行起诉;民事赔偿与行政查处相互独立,对方仍可另行投诉。想一次了结,就走法院调解并出具调解书。
六、总结:先看抗辩,再定赔还是打
先做一次专业评估,判断自己属于哪一类,再决定先赔还是先打——有抗辩的先打,没抗辩的先谈数额,权利不牢的先动它,要价虚高的边打边谈。
行动建议
先停售涉案商品,再整理三样:
①进货凭证和销售数据(合同、发票、进销台账);
②对方商标的注册信息与近三年使用情况;
③对方联系你的全部记录。
发过来,评估后我给你三个答案:对方权利基础稳不稳、抗辩站不站得住、该谈还是该打。
也转给做生意的朋友——被诉商标侵权,先分清情形,再决定是赔还是打。
本文作者:周敏律师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十年只做知识产权,业务覆盖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知产犯罪刑事辩护六大方向。
擅长处理即涉行政监管(撤三、无效宣告),又涉民事起诉赔偿,甚至涉嫌刑事犯罪的民行交织、刑民交叉的知识产权案件。
结合十年办案经验,打磨出一套知识产权案件评估体系,从行政、诉讼、刑事多维度提前把案件评估清楚:对方的权利基础稳不稳/你的抗辩站不站得住/这钱该谈还是该打——让你少走弯路,少花钱。
或许你的案子,就只差一次专业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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