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视公司因一笔生效五年的6700万元判决分文未得,公开点名向范冰冰、范丞丞讨债,并指控其通过关联方转移超2亿元资产,事件已进入破产清算与舆论交锋的僵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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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其董事长为知名编剧宁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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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嗨乐影视发布公开信,点名范冰冰、范丞丞,要求偿还一笔6700万元的生效判决款项,声称胜诉五年“一分钱未拿到”。
纠纷源于未能播出的电视剧《巴清传》(原名《赢天下》)。2017年,嗨乐影视投资该剧,后因2018年主演范冰冰的税务风波导致剧集搁浅,投资方要求返还本金及保底收益。
嗨乐影视称,获取的审计报告及银行流水显示,涉事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负债期间,曾向范冰冰个人工作室转账超2亿元,向范丞丞工作室转账近千万元,涉嫌恶意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
赚钱归个人,欠债归公司:公开信同时指出,范冰冰个人美妆品牌Fan Beauty年销售额已飙升至约18亿元,质问其为何不偿还公司债务。
爱美神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院裁定显示,其负债约2.22亿元,但可供清偿的财产仅剩22.03元。
范冰冰方委托律师发布声明,强调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应依法区分,主张连带责任需通过诉讼解决,并指责对方“以舆情裹挟司法”。
嗨乐影视不认可该定性,要求范冰冰、范丞丞方出示相关款项的合同与凭证,若不能证明是真实合法交易,则“只能法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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