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接到法院传票那天,正在工地上拌水泥。
他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是个陌生号码。接起来,对方说是县法院的,问他是不是陈建国,他说是。对方说:“你大伯陈建军起诉你了,告你见死不救。开庭时间定在下个月十二号,传票已经寄到你户籍地址了,你注意查收。”
他站在工地上,手里还攥着铁锹,水泥灰沾了一脸。他愣了好一会儿,问了一句:“他告我什么?”
“见死不救。具体案情开庭的时候你就知道了。你记得来,不来对你也不利。”
挂了电话,他把铁锹往地上一插,蹲在水泥堆旁边,从兜里摸出一根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他手在抖。不是怕,是气的。
他大伯陈建军,他爸的亲哥哥。他爸走得早,他十岁那年,他爸在工地上出事,人没了。他妈带着他和妹妹,孤儿寡母,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他大伯那时候在镇上开了个砖厂,手里有钱,可从来没帮过他们一分。不但没帮,还把他爸留下的那间老宅的宅基地占了,说“你爸欠我钱,这地抵债了”。他妈去理论,被他大伯母拿着扫帚赶了出来。那年他十二岁,站在门口,看着他妈蹲在地上哭,他大伯站在院子里,叼着烟,一句话没说。
从那以后,两家就断了来往。二十多年了,逢年过节都不走动。他大伯家什么情况,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可现在,他大伯把他告了。告他见死不救。
他后来才打听清楚。他大伯的小儿子,也就是他堂弟,叫陈小浩,今年十二岁。半年前查出尿毒症,双肾衰竭,靠透析维持。大夫说最好的办法是肾移植,可等了大半年,没有合适的肾源。他大伯一家都做了配型,大伯不行,大伯母不行,堂姐也不行。最后医院在亲属库里筛,筛到了陈建国。配型结果是——高度匹配。
他大伯托人找过他两次。第一次是托他姑姑来的,说“小浩病得厉害,你能不能去医院做个检查”。他说“我跟他们家没关系”。第二次是他大伯亲自来的,站在他家门口,拎了一箱牛奶,一兜子水果,脸上堆着笑,说“建国,以前的事是大伯不对,你别往心里去。小浩才十二岁,你救救他”。他说“你回去吧,我不去”。
他大伯站在门口,脸上的笑僵住了。他大伯说:“他是你堂弟,你身上流着一样的血。”
他说:“我爸走的时候,我十二岁。我跟我妈吃不上饭的时候,你在哪?你占了我家的地,你帮过我们一分钱吗?现在你儿子病了,你想起我身上流着一样的血了?”
他大伯站在门口,张了张嘴,没说出话。然后他把牛奶和水果放在门口,转身走了。
他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他大伯把他告了。
开庭那天,他去了。他穿了一件干净的衬衫,是他媳妇给他熨的。他媳妇说“你别怕,咱有理”。他说“我不怕,我就是觉得寒心”。
法庭不大,旁听席上坐着几个亲戚,他姑姑、他叔叔、他堂姐。他大伯坐在原告席上,旁边是他大伯母,眼睛红肿,一直抹眼泪。他坐在被告席上,一个人。他没有请律师,他觉得这事不需要律师。
法官是个四十来岁的女法官,姓周,戴眼镜,说话不急不慢。她敲了敲法槌,宣布开庭。
他大伯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陈建国履行亲属间的救助义务,为原告之子陈小浩进行肾移植配型及捐献手术。事实和理由:被告与原告之子系堂兄弟关系,经医院配型高度匹配,被告有能力和条件进行捐献,但被告拒绝,构成见死不救,侵害了原告之子的生命健康权。
周法官听完,转向陈建国:“被告,你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意见?”
陈建国站起来,说:“我拒绝捐献。我不欠他们的。我跟他家二十多年没来往了。他儿子生病,我同情,可我不能因为他儿子生病,就得把我自己的肾捐出去。我有老婆,有孩子,有工作。我捐了肾,我身体垮了,谁养我一家?”
周法官问:“你是因为担心身体原因,还是因为别的?”
陈建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抬起头来,看着法官,说了一段话。那段话他憋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跟外人说过。
“法官,我十岁那年,我爸在工地上出事走了。我妈带着我和妹妹,三个人,住在村东头那间土坯房里。我爸走之前,在镇上建筑队干活,攒了三千块钱,存在我大伯那儿。我爸走了之后,我妈去找我大伯要那笔钱,我大伯说‘他欠我钱,抵了’。我妈去要了三次,最后一次被我大伯母拿着扫帚打了出来。那年我十二岁,我站在门口,看着我大伯叼着烟,一句话不说。”
“我爸留下的宅基地,我大伯占了。他在上面盖了房子,租给别人住,一个月收好几百租金。我妈去村委会告,村委会说‘你们自己协商’。我妈去镇上告,镇上说来人了,看了看,走了。我妈告了三年,没人管。后来我妈不告了。她跟我说,算了,咱惹不起。”
“我十五岁那年,我妈生病住院,需要五千块钱。我跑去找我大伯,跪在他家门口,求他借我五千。他说‘我哪有钱?我自己都顾不过来’。那天我跪了半个小时,他门都没开。后来是我姑姑凑的钱,我妈才住了院。我妈出院之后,身体一直不好,拖了五年,走了。我十九岁,我妹妹十五岁,我们两个孤零零的,他大伯来看过我们一眼吗?”
“我结婚的时候,他没有来。我生孩子的时候,他没有来。我买房子的时候,他没有来。二十多年了,他从来没有把我当过侄子。现在他儿子病了,他想起我来了。他托人来找我,说他以前不对,让我别往心里去。可他连一句正式的道歉都没有。他站在我家门口,拎了一箱牛奶,一兜子水果,说‘以前是大伯不对,你别往心里去’。就这一句话,就想让我把我身上的东西割下来给他儿子?”
“法官,我不是不心疼小浩。他才十二岁,他什么错都没有。可他爸做的那些事,我过不去。我不是机器,我不是零件库。谁需要什么就来取。我有我的日子,我有我的家。我捐了肾,万一我出了问题,我闺女才五岁,她怎么办?我老婆一个人怎么撑这个家?他大伯想过这些吗?他没有。他只想着他儿子。他只想着让我把肾捐出来。他从来没有想过,我也是别人的儿子,我也是别人的丈夫,我也是别人的爸爸。”
陈建国说完这段话,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的嗡嗡声。他大伯坐在原告席上,低着头,一句话不说。他大伯母不哭了,愣在那儿。旁听席上,他姑姑抹了抹眼睛,他叔叔叹了口气。
周法官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转向原告席,问陈建军:“原告,被告说的这些,属实吗?”
陈建军抬起头来,嘴唇动了动,说:“以前的事……有些是真的。可我儿子现在……”
“我问你属实不属实。”周法官打断他。
陈建军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属实。”
周法官又问:“你儿子生病,你作为父亲,你做过配型吗?”
“做了,不匹配。”
“你爱人也做了?”
“做了,也不匹配。”
“你女儿呢?”
“也做了,不匹配。”
“那你有没有想过,被告也有家庭,有孩子,有工作?他捐了肾,如果身体出现问题,他的家庭怎么办?”
陈建军不说话。
周法官又说:“法律上,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器官。这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的。原告,你起诉被告‘见死不救’,但在法律上,没有‘见死不救’这条罪名。被告对你儿子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你儿子需要肾源,你应该通过正规的器官捐献渠道排队等待,而不是通过诉讼强迫亲属捐献。”
“另外,原告,你刚才也承认了,被告陈述的那些往事属实。你在被告年幼时侵占其父遗产,在其母患病时拒绝帮助,二十多年来未尽任何亲属帮扶义务。现在你儿子生病,你要求被告履行亲属间的救助义务。你自己有没有想过,亲属间的义务是相互的。你二十多年没把他当侄子,现在凭什么要求他把你儿子当堂弟?”
陈建军坐在原告席上,张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的脸从红到白,从白到青。他大伯母在旁边拉他的袖子,他甩开了。
周法官继续说:“我理解你作为父亲的心情。你儿子生病,你着急,你害怕。可你不能因为自己着急,就强迫别人做他不想做的事。你不能因为自己害怕,就把别人拖下水。被告不捐,是他的权利。他不欠你的。你起诉他,不但拿不到你想要的结果,还会让你儿子失去一个亲人。你回去好好想想。”
然后周法官敲了敲法槌,宣布判决:驳回原告陈建军的全部诉讼请求。
陈建军坐在原告席上,半天没动。他大伯母在旁边哭,他堂姐在旁听席上捂着脸。他姑姑站起来,走过去,拉了拉他的胳膊:“哥,走吧。”
陈建军站起来,慢慢往门口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回头看了陈建国一眼。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什么都没说出来。他转过身,走了。
陈建国坐在被告席上,看着他大伯的背影。那个背影比他记忆中小了很多,也驼了很多。他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堵着,上不来,下不去。他赢了官司,可他一点都不高兴。
他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他姑姑追了上来,拉着他的手,说:“建国,你大伯做得不对,可小浩那孩子是无辜的。他才十二岁。”
陈建国低着头,没说话。
他姑姑又说:“你回去想想。你捐不捐,姑姑不劝你。可那孩子,你该去看看。”
陈建国回到家,坐在沙发上,很久没动。他媳妇问他咋样,他说“赢了”。他媳妇说“那不是好事吗”。他说“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法庭上的画面。他大伯低着头,他大伯母在哭,他堂姐捂着脸。还有他姑姑那句话——“小浩那孩子是无辜的,他才十二岁。”
他没见过陈小浩。二十多年没来往,他连那个堂弟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可他知道,那个孩子才十二岁,躺在医院里,靠透析活着。他什么错都没有。他爸做的那些事,跟他没关系。
第二天,他去了医院。他站在病房门口,透过玻璃窗往里看。一个瘦瘦的小男孩躺在床上,脸色蜡黄,胳膊上扎着针,连着透析机。他闭着眼,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他大伯母坐在床边,握着孩子的手,脸上的表情木木的,没什么生气。
他在门口站了很久。然后他推门进去了。
他大伯母抬头看见他,愣了一下。然后她的眼泪哗地下来了。她张了张嘴,喊了一声“建国”。声音哑得不像她。
陈小浩睁开眼睛,看着他,有点茫然。他大伯母说:“小浩,这是你堂哥。”
陈小浩看着他,小声叫了一句:“堂哥。”
陈建国走过去,坐在床边。他看着那个孩子。瘦,黄,手上全是针眼,嘴唇干裂。跟他爸长得不像,跟他大伯也不像。就跟他自己小时候有点像。他小时候也是这么瘦,也是这么黄,也是这么孤零零地躺在床上,看着他妈哭。
他坐了一会儿,站起来,对他大伯母说:“明天我去做检查。如果合适,我捐。”
他大伯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抱着他的腿,哭得说不出话。他把她扶起来,说:“你别这样。我不是为你,我是为这孩子。他跟我一样,都是没爹疼的孩子。我懂。”
他捐了肾。
手术很顺利。他的肾在陈小浩身体里开始工作了,那个十二岁的男孩慢慢好起来了。出院那天,他大伯站在医院门口,看见他出来,走过来,嘴唇哆嗦了半天,说了一句话:“建国,大伯对不起你。”
陈建国看着他,点了点头,说:“过去了。”
他没再说别的。他转身走了。他媳妇在门口等他,他闺女跑过来抱住他的腿,喊“爸爸”。他弯腰把闺女抱起来,亲了一口。然后他牵着他媳妇的手,慢慢往家走。
他捐了一个肾。他少了一个肾。可他心里那个堵了二十多年的东西,好像通了。他不是一个圣人。他只是觉得,那个十二岁的孩子,不该为大人的恩怨买单。
他后来跟我说过一句话:“我不原谅我大伯。可我救了那个孩子。这两件事,不矛盾。”
他说这话的时候,坐在自家院子里那把旧藤椅上,闺女在他旁边玩泥巴。他的腰上有一道疤,是捐肾留下的。他摸了摸那道疤,说:“少一个肾,也没啥。我还有另一个。够用了。”
他笑了笑,把闺女抱到膝盖上,说:“走,进屋吃饭了。”
他站起来,牵着闺女的手,往屋里走。夕阳照在他背上,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他走得稳稳当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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