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网上卖仿牌包、仿牌鞋,或者贴别人的商标卖货,会犯什么罪?要坐牢吗?
问:网上卖仿牌包、仿牌鞋,或者贴别人的商标卖货,会犯什么罪?要坐牢吗?
答(核心结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网店卖高仿、贴牌代工、回收翻新再贴标等均可能构罪,关键看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是否达到入罪标准。
法律依据:《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侦查阶段:本案多发于电商、微商、实体档口,公安查扣侵权商品数量、销售价格、已销售金额、未销售货值,并需权利人出具鉴定书。注意只有使用“相同的商标”(完全相同或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误导公众)才构罪,“近似商标”一般不构成此罪。起诉阶段:入罪标准一般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或侵权复制品数量较大;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如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以上)对应升档量刑。单位也可构成本罪。审判与定罪量刑:依经营数额分两档,最高十年。从犯、获利少、退赃、权利人谅解可从宽。很多小卖家系被上游供货商牵连,作用较小,应争取从犯认定以降档量刑。取保候审与辩护:涉案数额刚达起刑点、初犯、认罪退赃的,争取取保、缓刑甚至不起诉;辩护可质疑“相同商标”的认定、数额计算(只算侵权部分而非全部销售额)、主观是否明知、从犯地位。实务提示:家属应保留进货渠道、聊天记录,证明自己并非货源源头,并积极与权利人沟通赔偿谅解,这对降低量刑作用明显。
律师观点:律师提醒网店、微商卖家:卖高仿风险极大,很多小卖家以为“只是代卖”没事,实则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家属应保留进货记录、供货商信息,证明自己非源头、获利微薄。尽早停止销售、主动下架、退缴违法所得、争取权利人谅解,是降低刑责的有效途径。数额刚达标且系初犯的,有机会争取不起诉或缓刑。切勿销毁账本、抗拒调查,那只会加重后果。单位涉案的,直接责任人员也需厘清自身角色和作用。
![]()
本文由北京董文秀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