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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洛南县杨底村一组计划修路 占用村民承包地
我是商洛市洛南县四皓街道杨底村一组(庵底)村民,村上要往荒无人烟的地方修一条三米宽水泥路,会占用部分地,占地修路用途是啥?占用多家农民的承包地,无赔偿、无公告、无解释,是否合法?据说后期会连接某一景点区域道路,如果是占地修公益性道路,会有项目资金,是否有赔偿标准方案?涉及村集体部分的钱去哪了?如果修路只为农民种地方便,那么就应该避让或者少占土地,如果路全部修在地里,让农民无地可种,修路的意义何在?是否也有相应的补偿方案?就算没有赔偿,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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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回复:
洛南县杨底村一组计划修路 占用村民承包地 街道回应
中共洛南县委四皓街道工作委员会回复:2月,由省发改委和农业农村厅下发项目投资计划(陕发改农经〔2025〕1831号),2026年1月22日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商农发〔2026〕7号),建设内容涉及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2026年3月10日在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重点工程进行线上开标。2026年4月1日,在管理处进行项目签约,发放施工相关资料,明确建设任务及工期要求。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现场调查,反映人提到要修一条三米宽水泥路正是洛南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次在四皓街道杨底村一组计划修建一条长470米排水渠,一条长470米机耕路项目,根据项目设计建设内容为修复原水渠和原土路,该项目于9月2日开工,目前施工面大约长200米。
通过入户沟通,工作人员已向反映人回复3个诉求情况,分别为:
1、此次修路是洛南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容,项目设计建设内容为修复原水渠和原土路,不会对村民承包地造成影响;
2、此次修路不会占用多家农民的承包地,此前村干部已向村民做了项目实施前的告知工作,不存在非法占地行为;
3、此次修路仅为高标准农田排水与田间道路修复提升工程,非乡村旅游道路,且附近并无景点,该项目属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水与田间道路修复提升的公益性工程,不涉及补偿问题。
反映人听到答复后表示理解满意,认识到工程的公益属性,表示支持项目建设。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此次反映问题暴露漏出我们在工作中宣传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要持续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认识,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是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把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严禁工程占用农地。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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