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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23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联创电子提问,要求逐项回复化债进展及淮南市创投增资等事项状态。联创电子回复称,公司不涉及淮南市创投1.1亿元增资事项。
上述投资者提问提及,根据联创电子7月30日公告,《股份转让协议》5.1条列有8项生效条件,3.1.3条将“公司完成化债20亿元”列为5.15亿主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并要求公司回复化债定义文件签署、已落地化债金额、国资批复及淮南市创投增资工商进展等状态。
联创电子回复称,公司正与各债权人积极沟通,不同债权人诉求存在差异,各方未签署关于化债的书面文件。
联创电子表示,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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