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9月修订完成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治理架构、股份规则、股东权利、董监高权责、利润分配机制等核心事项作出全面明确,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
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披露信息,税友股份前身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5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同年6月30日登陆上交所上市,当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89万元,总股本规模达4058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章程中完整披露了公司股改设立阶段的发起人持股明细,所有发起人均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完成出资,出资时间统一为2008年10月10日,具体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1浙江龙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384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2杭州润智软件有限公司1746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3章浩1603.20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4李高齐1603.20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5施建生1603.20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6李华1603.20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7谢国雷1302.60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8单雄彪400.80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9沈建梁300.60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10吴董马300.60净资产折股2008年10月10日
在股份运作规则方面,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对股份回购、财务资助等事项作出细化约束:除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定允许情形外,公司不得为他人获取自身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形下经合规程序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回购股份的场景、决策程序及后续处置时限均严格对标监管要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的回购股份,合计持有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且需在3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
公司治理层面,新章程进一步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明确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权激励等十类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若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提名话语权。同时章程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划定十条红线,严禁其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占用资金等方式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若其指示董监高实施违规行为,将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董事会架构方面,税友股份设置9名董事席位,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与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全面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等核心事项,进一步优化了上市公司内部监督体系。
利润分配机制上,新章程延续了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政策: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当年满足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0%,同时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设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章程还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全流程监督约束机制,若公司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需就相关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作出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共包含十一章211条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同步执行,将为公司后续合规运营、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清晰的制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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