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昌黎县同源船艇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秦皇岛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通航秩序监管、督促航运相关经营主体落实法定报告义务的具体执法体现。
此次昌黎县同源船艇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被处以4500元人民币的罚款,相关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开展船舶进出港相关经营活动的合规性核查将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昌黎县同源船艇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530F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4012050004-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3 作出处罚机关秦皇岛海事局
本次秦皇岛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昌黎县同源船艇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13*******530F,违法事实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4012050004-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执法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秦皇岛海事局。该次执法公示也为辖区内所有船艇旅游及相关航运经营主体敲响了合规警钟,督促相关主体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法定义务,共同维护海上通航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昌黎县同源船艇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4月17日,法定代表人常爱秋,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7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昌黎县团林乡牛官营一村。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赵振国11.1111%2.342025-04-152015-04-172常顺秋11.1111%0.662025-04-152015-04-173赵志鹏11.1111%2.1952025-04-152015-04-174周云松7.4074%1.352025-04-152015-04-175周桂昌7.4074%0.652025-04-152015-04-17
事件点评
昌黎县同源船艇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因旗下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被秦皇岛海事局依法处以4500元罚款。该处罚是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法规作出的合规警示,虽涉及罚款金额较低,不会对企业日常经营造成明显财务压力,但也为船艇旅游类企业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其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规避后续更严重的海事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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