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廊坊连着出了两份征地公告,涉及三河、大厂两个村,一份是征收土地预公告,一份是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地块的村民,下面两段请对号入座。
① 三河市高楼镇高楼村(第28批次·预公告)
▪位置和面积:拟征收高楼村位于李大线东侧的土地,面积约5.4102公顷;
▪用途: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时间安排:拟于10月16日开始,由高楼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入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期:9月21日—10月15日。
② 大厂县陈府镇侯官屯村(第24批次·补偿安置公告)
▪位置和面积:征收侯官屯村位于村西的1号地块,1.0388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补偿标准:按河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142.5万元/公顷,补偿总额 148.029万元,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涉及对象:此次涉及征收土地使用权人共2人,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社保:按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安置方式包括发放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等;
▪登记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10月21日前),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联系人祁明华,电话8822824。
两个必须提醒的点
▪抢栽抢建一律不补。两份公告都写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别白搭成本;
▪大厂这份,地上附着物不补。公告明确:该地块地上的办公房、冷库、牛棚经认定属违法用地,不涉及补偿。涉及地块的村民心里要有数。
两份公告原文都在文末,涉及地块的承包户、使用权人,最好在现状调查当天在场,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当面核对清楚。
来源:三河市人民政府《三河市2026年度第28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9月21日,三河市政府网/三河发布);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6年9月20日,索引号000553553/2026-14531,www.lfdc.gov.cn)
你身边有涉及地块的亲戚朋友吗?转给他们看一眼,早点把材料准备好。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三河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楼镇高楼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三河市2026年度第28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李大线东侧(东临本村地,南临本村地,西临本村地,北临本村地)的土地,面积约5.410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批次用地表述为: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10月16日开始,由高楼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san-he.gov.cn/。
特此公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陈府镇侯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24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四至:东至侯官屯村,西至侯官屯村,南至侯官屯村,北至侯官屯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388公顷,其中农用地1.0388公顷(其中耕地0.5325公顷、林地0.2736公顷、草地0.0012公顷、沟渠0.0255公顷、设施农用地0.206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2.5万元/公顷,计148.02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涉及征收土地使用权人共计2人,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办公房、冷库、牛棚不涉及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发放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等。
社保措施: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大政〔2020〕1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21日。本公告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fd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祁明华 联系电话:8822824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荣昌北路国土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廊坊掌上通 · 这里最廊坊· 信息来自官方渠道
添加廊坊便民信息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