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22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盐湖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盐湖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发放短期无实际用途贷款。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盐湖支行责令改正,并处30万元罚款;对许伟伟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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