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惠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政府主导的闭环监管体系,彻底堵住二手房交易资金被侵占、挪用的风险漏洞,且全程不向交易双方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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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推出,旨在从制度层面化解这类交易风险,后续还将与正在修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形成配套,构建起覆盖新房、二手房全品类的资金安全监管体系。
监管范围实现二手房“房款+佣金”全覆盖
近年来惠州二手房市场活跃度持续攀升,今年上半年惠州商品住宅成交528.2万平方米,其中二手住宅成交344.1万平方米,远超新建住宅的184.1万平方米,已成为楼市交易主力。交易规模扩大,交易资金安全隐患也逐步凸显,7月下旬惠州住建局查处的6家违规房企、中介中,就有2家机构明确涉及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新规划定的监管范围,覆盖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存量房全部交易资金:包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购房款项,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中介佣金等经纪服务费也一并纳入监管。
同时新规也明确了7类无需纳入监管的特殊情形:凭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政府征收决定完成的交易,国有资产转让,交易双方均为法人,直系亲属交易,共有权人之间交易,以及出资入股、继承、赠与、产权置换等无需网签的产权变动,可免于资金监管;交易双方自愿承担资金风险并共同提交放弃监管申请的,也可以不纳入监管范围。
二手房过户完成才放款
意见稿明确,本次监管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资金隔离”的闭环运转模式,核心逻辑为“资金先冻结在监管账户,完成过户确认后再放款”,全程操作分以下步骤:买卖双方在“惠州市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提交存量房买卖合同,选定资金监管支付方式和对应商业银行;双方通过线上系统、线下政务窗口或银行柜面,共同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买方按协议约定将全部监管资金存入专属监管账户;资金到账后,买卖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完成过户手续后,任意一方均可提交资金划转申请,交易保证机构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银行,将监管资金直接划转至卖方指定收款账户。
如果交易中途终止,比如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房屋被司法查封、买卖合同被判定无效,监管资金将按原支付路径全额退回买方,全程保障资金不被截留。
违规直接联动信用惩戒
征求意见稿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银行、交易保证机构分别划定行为红线。中介机构必须主动向交易双方告知资金监管政策和自行交割资金的风险,严禁通过非监管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诱导交易双方规避监管、指定合作银行,违规行为将直接记入行业信用平台,采取限期整改、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处置,涉嫌犯罪的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参与监管的商业银行如果操作失误造成资金损失,需先行赔付并被记入行业不良记录。承担监管账户运维的交易保证机构,自身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因自身过错造成资金损失的同样需先行赔付,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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