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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接受调解,拖了这么久的事情终于解决了。”签完调解协议、拿到部分赔偿款的那一刻,刘某某的家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起纠纷的背后,折射出一个日益凸显的现实课题:近年来,小学生在课间嬉戏中磕碰受伤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此类案件往往陷入责任认定复杂、家校沟通不畅、赔偿预期分歧大、处置周期长的困境,令各方头疼不已。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审结了一起因同学课间嬉戏导致受伤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法官用耐心与智慧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课间嬉闹酿意外,三方各执一词
小明(化名)与小强(化名)同为寿县某小学五年级同班同学。2025年10月的一天课间,两人在楼梯道内追逐嬉戏,小强推搡小明后,小明不慎从楼梯上摔下,导致足部骨折,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
意外发生后,小明的家长与小强的家长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过程并不顺利。小强家长虽愿意承担责任,却对赔偿数额存疑,且坚持一次性了结、后续不再担责;学校方面则表示已尽到管理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三方在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上分歧明显,多轮沟通均无果。2026年3月,小明的家长将纠纷诉至法庭。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小强家长认为学校亦存在管理疏漏,申请追加学校为被告;学校称已投保校方责任险,又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庭前调解阶段,各方当事人仍争执不下,未能达成一致。
庭审还原真相,鉴定厘清损失
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共同查看了监控录像,完整还原了事发经过。经过举证质证,承办法官向各方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同类生效案例以案释法。同时,小明的家长向法院申请对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经专业鉴定机构评定,小明的护理期、营养期得以明确,结合医疗费发票及相关赔偿标准,损失数额基本确定。
柔性调解化干戈,当场履行暖人心
损失数额明确了,但纠纷并未就此了结。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或许能定分止争,却未必能真正化解心结,尤其对于涉未成年人的案件,更需兼顾法理与情理。
法官再次逐一联系各方当事人,一方面清晰厘清责任边界,耐心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家长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从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和同窗友谊的角度出发,阐明调解对修复孩子关系、维护心理健康的重要意义。经过反复沟通与耐心疏导,各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松动。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强家长赔偿小明各项费用共计5000元,当场履行;学校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小明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至此,这起持续数月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司法有温度,护“未”在路上
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秉持"人文关怀、柔性化解"的司法理念,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尽可能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向上、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助力辖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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