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辉县发布
为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现将部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6年3月,接群众举报,辉县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非法违法行为。经辉县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7750元奖励。
案例二:2026年6月,接群众举报,辉县市某企业存在除尘设备锁气卸灰装置缺失,无泄爆装置、车间电气设备非防爆型,车间机器缺少防静电接地装置的事故隐患问题。经辉县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举报内容及渠道如下: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明白卡
以下情形,均属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核查属实后依法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一、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证照过期仍组织生产或以整改等名义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
二、擅自在废弃厂房、仓库、农村无人居住庭院等偏僻地方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三、施工人员在污水池、发酵池、地窖、下水道、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的。
四、从事电焊、气割、登高、电工等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关证件的。
五、企业或生产组织者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无证从事特种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六、无证生产、储存、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的。
七、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车等。
八、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违规充装和使用燃气的。
九、建设项目无施工许可、将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施工人员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行为。
十、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消火栓、灭火器、报警器缺失或损坏等。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12350
消防火灾领域举报:96119
交通运输领域举报:12328
建筑施工领域举报:12319
燃气领域举报:12345
辉县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
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辉县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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