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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商品房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实现“所见即所得”。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做出这一表态,值得肯定。
坦率说,中国楼市早就应该实行现房销售制,
如果现房销售,怎么会出现恒大坑害数百万购房人?
如果现房销售,中国楼市也不可能出现大量纠纷。
今天,我来解读楼市预售制和现房销售这个话题。
商品房预售制缘于香港,俗称卖期房、卖楼花。
其优点是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加快住房供给、解决住房短缺,
早期在保供给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遗憾的是,没有看到预售制带来延期交房、货不对板、一房多卖等诸多风险,
没有及时刹车,导致不少开发商“空手套白狼”,
以预售名义拿走购房人血汗钱,致使购房人房钱两空,还背负房贷。
市场经济中,在买卖双方没有充分建立信任的情况下,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才是最安全的交易模式。
房子作为大宗商品,一套房子动辄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元,意味着交易风险很大,
更应该实行“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然而,中国楼市却长期沉迷于预售制,
只考虑开发商利益,只考虑土地财政,却无视购房人风险。
如今,在恒大等骗子开发商无法如期交房的情况下,
从有关方面到开发商,这才想起推行现房销售。
这么做也是想给日益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打“鸡血”,
但作用微乎其微,因为人均住房面积、经济下行、新生人口减少等因素,
都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已经日落西山,
无论打什么“鸡血”都不可能重振楼市雄风。
如果早就实行现房销售,今日中国楼市不大可能乱象频出、快速凋敝,
因为开发商具备资金实力才能开发,风险就不会转嫁到购房人的身上。
这也提醒我们,只为商人利益考虑的销售模式,
不仅会坑害消费者,商人也将付出代价,许家印就是典型例子。
屏幕前的你,如何看待商品房“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我的观点是,“所见即所得”才是正常的商业模式,
只是这一天来得有点晚,十几年前就应该全面推行现房交易。
这里顺便介绍一下,我是长期关注热点关注消费的媒体人、策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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