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有网友称,在河南信阳东站停车场有一辆武汉牌照的小轿车,从2019年停放至今,不知是何情况,不少人关心车主是否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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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来源:视频截图)
根据该网友发布的照片显示,这是一辆悬挂“鄂A”号牌的大众品牌轿车,车身已满是厚厚的灰尘,前挡风玻璃上,有人在灰尘上写字留言。
9月16日上午,记者拨打了信阳东站停车场方面电话,工作人员在查询后表示,上述号牌的车辆,确实从2019年就停放在他们这儿,但一直联系车主未果,目前已欠费五六万元,若想将车开走,需要支付这笔停车费。
当天上午,记者通过116114挪车热线转接了上述号牌车辆登记的电话,接电话者称其是车主,他表示,车辆确实停放在信阳东站,至于具体停放时间自己还要了解下。通话过程中,他称自己在开会比较忙,让下午再与其联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记者表示,《民法典》第207条规定,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车辆是私人财产,即使长期停放、无人管理,停车场贸然处理会侵犯公民的财产权。
“车主长期不付停车费,停车场依法享有留置权,可以继续占有车辆,在车主支付停车费用之前有权拒绝车主提车。”付建称,若车主长期占有车位拒绝交费,停车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车主支付费用。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依法拍卖、变卖车辆,停车场就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在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看来,上述车辆停在停车场近7年欠费五六万元,本质是保管合同欠费纠纷。依据《民法典》,有偿保管中寄存人未按约付费的,保管人对车辆享有留置权。但留置不等于私卖,须通知车主,并给予不少于60日的履行期,逾期方可折价、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余款返还、不足续追偿。锁车等私力救济若超必要限度,还可能侵权。
马俊哲表示,追款路径上,停车场应先固定收费公示、入场记录、欠费台账及催告凭证,多渠道送达律师函。事实清楚可申支付令,争议大则起诉主张补缴本金、利息及合理追讨费。胜诉后车主拒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账户、查封车辆、限高失信。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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