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年9月18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
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托,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党中央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的决定:
闫国春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职务。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闫国春,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辽宁法库人,中共党员,硕士学位。
曾任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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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化工事业部主任。
闫国春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的“煤制油品/烯烃大型现代煤化工成套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成套工业化技术开发及应用”曾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闫国春本人曾获“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曾编著出版《煤制低碳烯烃工艺与工程》,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项。
2024年6月,闫国春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同年10月,他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调研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部署教育帮扶、产业振兴和医疗帮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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