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学生婉拒联系家属后坠亡:校方可以不通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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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事解码
制度不允许。学生在明确表露自杀高危倾向后,即便本人拒绝,校方也必须通知家属——这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选择,是法律划定的红线。
2026年9月13日,南方医科大学一名学生在向导师表达丧亲创伤、退学意愿后婉拒联系家属,两天后的凌晨从高层公寓坠亡。
南方医科大学发布该学生坠亡事件的情况通报
家属事后表示“请大家不要再网暴我们和孩子导师”,但舆论真正的追问集中在制度层面:校方在接到如此明确的高危信号后,以“学生拒绝”为由不去通知那个刚失去丈夫的母亲,现行规则允许这样做吗?
答案是不允许。
法律的底线,写在《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一条
我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生效至今未修订废止,第三十一条写得非常清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有伤害自身危险的,其所在学校送诊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近亲属。
这条没有设置任何“但学生本人不愿意就可以跳过”的口子。它是一个强制性规定——有自杀危险、学校介入送诊、通知家属,三件事绑在一起,不拆开。
你可能会问:这学生还没有被送诊,只是表达了退学意愿,算不算“有伤害自身危险”?
这个问题触及了关键判断点,但不是制度漏洞。2026年3月,国家卫健委联合多部委印发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国卫医政发〔2026〕8号),要求大中小学建立“重大心理问题发现、转介就医及愈后复学机制”,家校协同是法定必要环节。
一个刚丧父的学生告诉你“学医没有意义了”“要退学回家陪母亲”,这在任何一套高校心理危机评估框架下,都不会被判定为“普通情绪低落”——它属于重大心理问题信号的明确表露,触发的是发现-评估-转介-通知的完整链条,而不是停留在“学生说不用告诉家里就先等等”。
地方的规定,一个比一个直接
有人会觉得,“通知家属”这种涉及成年学生隐私的事,全国层面是不是没有明说?确实,教育部没有专门出一份标题叫“学生拒绝联系家属时怎么办”的细则文件。但各省的执行口径早就把这件事说明白了,而且口径一致。
山西省2025年9月施行的《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直接规定:学校发现学生心理或者行为有异常的,应当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条款里没有“征得学生同意”这个前置条件。
河南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在省教育厅网站分享的做法显示,对心理或精神原因申请休学的学生,学校会持续与家长沟通,强化家校协同,不存在学生拒绝后即豁免通知义务的操作空间。
江西省教育厅在2025年省政协提案答复中强调,对存在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并按有关规定做好转介转诊工作。
2025年3月施行的《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也明确:所在学校送诊的,应当通知其近亲属。
也就是说,不管你查山西、河南、江西还是重庆的现行规则,得到的答案都一样:有高危信号就必须通知,学生拒绝不是免通知的理由。
你可能接着问:那如果校方真的没通知,出了事会被认定有过错吗?
法院怎么看,判例给出了明确信号
目前最接近的参照判例来自内蒙古扎兰屯市人民法院2026年审理的一起职业学院学生自杀案。20岁的学生请假后在外省坠亡,家长起诉学校未通知家属。
法院认定学校无过错的理由非常特定:学生在校期间从未表露轻生倾向,离校后校方一直能联系到本人,学生始终答复“在返程途中”——在这个前提下,校方没通知家长才不构成过错。
这是一个“未表露风险+校方与本人保持有效沟通”的组合条件。反过来说的意思就是:一旦学生已经明确表露了高危信号,校方还以“学生拒绝”为由不通知家属,在同类判例中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履职不到位,需要承担对应比例的责任。
另一个参照来自未成年学生场景。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6年审理的12岁学生跳楼案中,学生多次给心理老师写信表达轻生念头,校方只做了校内疏导,没通知家长,法院直接认定校方存在过错,判了20%的赔偿责任。
虽然成年大学生的法律地位和未成年人不同,但裁判逻辑共享同一个核心:你接到了求救信号却不通知家属,这种断链就是过错。
制度不是没有,是散落在各处
客观地说,截至2026年9月,教育部层面确实没有出台一份全国统一的、专门针对高校成年学生场景的“强制通知家属操作细则”。通知义务散落在上位法律、国家多部委联合方案、各省地方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答复文件中,但没有被汇总成一本操作手册发到每个辅导员手里。
但“没有统一操作手册”和“没有制度要求”是两回事。制度要求就摆在那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教育部和卫健委的系统性方案、各省教育厅的公开执行口径,每一层都在说同一句话:看到高危信号,必须通知家属。没有哪一层说过“学生拒绝即可豁免”。
换句话说,制度的纸面规定是明确且一致的。真正可能出问题的地方在于,从纸面到落地那一步——辅导员接到学生“别告诉我妈”的请求时,知不知道自己的裁量空间其实是零;学校有没有把上述散落的规则内化成具体、可操作、有约束力的内部流程。
如果这一步没做到,那不是制度不允许,是制度没有被执行。
南医大事件中,学生已经表达了丧亲、退学、“学医失去意义”这一整套高危信号组合,现有规则没有留给校方“先尊重学生意愿、暂不告诉家属”的操作空间。制度不背这个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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