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外出遛狗12分钟,2岁幼童独留家中从18楼坠亡!网友:孩子父亲是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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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9月17日,话题“父亲遛狗2岁幼童从18楼坠亡”登上热搜。据潇湘晨报报道,此事发生在9月13日下午,重庆的崔先生在家带娃时,因出门遛狗,将2岁2个月大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看电视。12分钟后,崔先生回家却发现孩子已越过阳台从18楼坠落身亡。
上述报道中提到,崔先生称,家中阳台栏杆高度超过一米,此前有一段时间安装过简易防盗窗,后来又进行了拆除,事发时窗户没关。据法医现场勘查推测,孩子可能是踩在阳台放置的洗澡桶边缘,一只手抱着被子翻出了窗外。
警方出具的案(事)接报回执 图据潇湘晨报
另外,孩子母亲刘女士在报道中称,事发房间监控设备未插电,无法还原坠楼的具体过程,丈夫平时较少参与育儿。“事发前数日,夫妻双方曾因家务分担、育儿理念等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刘女士还说,事发后在小区时,她打了他三巴掌。到殡仪馆的时候因实在忍不了了,感觉丈夫心里没有痛,她打丈夫后,对方却反击道:“这是最后一下,你再动我一下,我就调监控,我要报警。”
对此,诸多网友对孩子的死亡感到质疑。“为什么会放一个2岁多的孩子在家?”“监控设备关键时候没插电?”“丈夫为什么还要说报警?”“他们夫妻感情如何”……
记者与幼童的父母双方进行了对话,母亲刘女士称孩子父亲全程冷漠未道歉,直到殡仪馆因买墓地费用才出现悲伤。对于妻子指责“冷漠”和“不道歉”等说法,丈夫崔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后需要有人能够处理事情,并非从未道歉,而是女方家庭并不能接受。妻子之所以认为自己现场表现冷漠,是因为急救车来之前,现场没有任何医务人员,自己不敢随意触碰孩子。
对于网络上的评论,崔先生表示:“不是我人为的,我明确的说我没有外遇,外面也没有小孩,也没有这个时间,整个事情就是非常的意外,我愿意去承担这个事情,我自己也很愧疚。”
据悉,该事件在警方介入后,经过详细调查取证,认定为意外事故。且警方出具的案(事)接报回执也显示,经刑侦支队和派出所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友:父亲是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律师解读
记者注意到,有网友将重庆该起事件与上述判决案例相关联,讨论幼童父亲是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过失致人死亡需要行为人存在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并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且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本次事件崔先生外出时长极短、目的是短时遛狗,不是主动去喝酒聚会长期失联,且阳台栏杆高度合规,父亲难以预见孩子会爬到窗户上掉落下来,属于多因素叠加的偶然风险,不是必然、高度可预见的风险。
付健表示,如果父亲事前明确知道孩子有频繁攀爬阳台、多次翻窗的行为史,明知拆除防护下孩子极可能坠楼,仍刻意短时离开,给孩子制造攀爬机会,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故意,则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本文综合自:潇潇晨报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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