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猛犸新闻)
【#律师解读2岁幼童坠亡父亲是否担责#:是否担刑责关键看这一点】#律师称幼童坠亡关键看父亲是否明知风险#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重庆一名2岁2个月大的幼童从18楼坠楼身亡。孩子母亲刘女士在网络发帖称,丈夫崔先生外出遛狗时将幼童独自留在家中,导致悲剧发生。记者分别联系了刘女士和崔先生,刘女士表示夫妻俩目前都在处理孩子的后事。崔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发当天的经过,并说:“我愿意去承担这个事情,我自己也很愧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过失致人死亡需要行为人存在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并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且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律师分析,本次当事人外出时长极短,目的是短时遛狗,不是主动去喝酒聚会、长期失联,且阳台栏杆高度合规,父亲难以预见孩子会脚踩水桶爬到窗户上掉落,属于多因素叠加的偶然风险,不是必然、高度可预见的风险。如果父亲事前明确知道孩子有频繁攀爬阳台、多次翻窗的行为史,明知拆除防护下孩子极可能坠楼,仍刻意短时离开,给孩子制造攀爬机会,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故意,则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据刘女士提供的接警回执显示,警方初步认定该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相关善后及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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