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孝昌融媒)
关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常态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二、整治范围
孝昌县内所有国省道、城乡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
电动车、摩托车。
(二)重点违法
1.上道路行驶时,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电动轻便摩托车须持F/E/D证,电动摩托车须持E/D证,三轮电动摩托车须持D证);
2.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3.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擅自改装车辆、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4.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含老头乐)违规上道路行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孝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整合执法警力,采取定点设卡查处、重点路段流动巡查、重点区域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乡镇重点道路及学校、商圈、集市等重点区域实施常态化、高密度管控,依法从严查处电动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对无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摩托车,一律依法暂扣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完成整改、未合法挂牌的车辆,严禁上道路行驶。
2.对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罚、暂扣车辆,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置。
3.对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一律现场查扣,责令当事人拆除非法改装部件、恢复车辆原厂安全状态,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恶意改装、违法竞速、炸街扰民、多次交通违法的,依法从重处罚。
4.坚持溯源治理、标本兼治,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查县内机动车销售、维修经营门店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摩托车等违规经营行为,从源头遏制违法车辆上路。
五、温馨提示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孝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7日
来源:孝昌公安
一审:彭扬
二审:黄一阳
三审:李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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