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石林融媒)
七十载砥砺奋进,七十载春华秋实。今年是石林彝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为充分展示石林彝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全面展现石林70年来的发展变迁,生动记录石林的发展变化,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图片资料,以及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生产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影像资料、历史见证实物,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征集时间范围
1956年至2026年
征集内容
(一)照片类
1.记录反映石林县经济社会发展及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惠民措施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老照片;
2.著名人士在石林县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3.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纪实性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旧楼房、古民居、老字号商店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对比照片;
4.反映各个时期建设、生产、生活场景以及路、桥、车、站等照片;反映群众衣着、饮食、居住、出行、劳动、休闲等情形的生活照、工作照、建筑照、生产照、活动照等;
5.展现家庭喜庆日子或幸福时刻的全家福、生日照、婚礼照以及建新房等照片。
(二)历史实物类
1.奖章、奖杯、奖牌、证书:反映石林县各行业、各领域发展成就的各类荣誉奖章、奖杯、奖牌、荣誉证书等;
2.票证类:具有历史意义的门票、粮票、布票、邮票等各类票证;
3.生产工具:反映不同时代特征的农业生产工具、手工业工具、工业设备等;
4.生活用具:反映群众生活变迁的各类老式生活用品、家具、电器、通讯工具等;
5.文献资料:反映石林县发展历程的重要文件、报刊、书籍、信函、手稿等;
6.其他实物:其他具有历史纪念意义、反映石林县70年发展变迁的各类老物件。
征集要求
(一)照片画面完整清晰,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能生动再现石林县70年来发展变化的照片,既可以是摄影照片,也可以是新闻报刊上收集的图片。
(二)照片数量、尺寸不限,无需装裱,单幅、组照、黑白、彩色均可。原则上要求提供照片原件,扫描件、电子版亦可,每张照片要附30字以内的说明(时间、地点、内容)。
(三)实物需附简要说明(名称、年代、用途、来源等)。
(四)照片及实物需注明提供者姓名、电话、邮箱、通讯地址。
(五)照片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提供者承担,实物所涉及的权属问题由实物提供者负责。
征集用途
所征集到的照片及实物仅用于成就展,如被采用,版权及所有权仍归属原提供者。使用范围为:在成就展展厅展出、编辑出版成就展画册和在石林融媒体平台上刊播。
奖励办法
(一)对自愿无偿捐赠照片及实物者,经评审确认收入档案馆馆藏的,由石林县档案馆颁发收藏证书。
(二)对入选成就展的照片及实物,由县委宣传部颁发入选证书。
(三)其他优秀作品,将在石林融媒体平台进行刊播。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
报送方式
图片原件、扫描件或实物请直接报送至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电子照片请附文字说明,可发至邮箱:723608803@qq.com。
(联系人:毕女士,方先生;联系电话:0871—67796256)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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