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法庭上律师的发言,在网上引发巨大讨论。律师质问:人人都说私生子无辜,难道原配就不无辜吗?造成这一切的根源,是出轨的丈夫与第三者,不该让恪守婚姻的原配,为两个人的错误买单。
律师表示,婚姻本身是一份契约。原配勤恳经营家庭,没有任何过错,不该面临夫妻共同财产被瓜分的局面。倘若法律只保护孩子的生存权,却无视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婚姻的契约精神又何在?如果第三者可以借生育来掠夺家庭财富,那结婚证还有什么意义?任何以抚养为名的大额赠与,本质上就是对原配财产权的侵害。
这段发言迅速引爆网络。不少网友力挺律师,认为结婚证是婚姻与财产的保障,不该让婚外生育的孩子平等分割家庭财产;还有网友提议,应当惩罚出轨方与第三者,补偿原配的精神损失。
但这里要厘清法律关键点:
依据《民法典》1071条、1127条,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定继承权,但这个继承权,仅限生父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原配的那一半,第三者和非婚生子女无权触碰 。
很多人有误区:非婚生子女能分走夫妻全部家产。并不是。丈夫私自转给第三者的大额钱财,原配完全可以起诉全额追回。法律保护孩子的生存权,不等于认可第三者借生孩子牟利。孩子本身没有选择权,但出轨男女是明知故犯。
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是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存,并不是支持第三者侵占原配辛苦积累的家庭资产。两个成年人违背婚姻忠诚的过错,不该由无辜的原配承担后果。同时,原配也可以通过婚内财产协议、遗嘱等方式,保全属于自己的财产。
整件事的矛盾,是情理和法条的碰撞。大家同情原配的委屈,反感借生育谋夺财产的行为。但法律的底线,是区分两件事:成年人的婚外过错,该追责;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不能剥夺。
不能简单一刀切取消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但法律也绝不允许,有人借着生育,把婚姻里忠诚一方的财富,当成收割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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