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只要做好防护、没有传染别人,就不算犯法。最近四川宜宾这起案子,直接打破这个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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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19年说起,宜宾男子吕某查出感染艾滋病,之后长期吃药控制病情。到了2025年5月到8月期间,吕某明明清楚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依旧先后和两名失足女子发生5次嫖娼行为,前后一共支付嫖资530元。
没过多久,警方在查处卖淫案件的时候,失足女交代出吕某。民警电话传唤吕某到案,他没有抵赖,如实交代了所有经过,属于自首,后续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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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会好奇,吕某一直在吃药,病毒得到控制,也没有把艾滋传染给对方,为啥还要判刑?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个法律知识点:传播性病罪是行为犯罪。简单讲,只要你明知道自己有梅毒、艾滋病这类严重性病,还去嫖娼、卖淫,不管有没有真的把病传给别人,都已经触犯刑法。
万一后续造成对方感染艾滋病,处罚会更重,会按照故意伤害重伤来从重判刑,后果不堪设想。法院综合吕某自首、认罪认罚这些从轻情节,最终判决吕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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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真的值得所有人警醒。不要觉得按时吃药,身体状况稳定就可以肆意妄为。患病不是可以触碰法律红线的借口,嫖娼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叠加明知有性病还发生交易,代价会成倍放大。
不管是出于什么想法,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时冲动,换来牢狱之灾,毁掉自己的人生。同时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守住底线,远离黄赌,保护好自身健康,不要为短暂的享乐,背负一辈子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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