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XX公司吗?我们是'安协消防'的。现在是夏季火灾高发期,明天会安排人上门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活动,请你们公司做好准备。
2023年8月的一天,宝应县某公司负责人吴先生接到一通陌生电话......
2023年8月25日,两名自称“安协消防”的工作人员身着蓝色制服来到吴先生厂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随后,两名工作人员在吴先生陪同下巡视厂房,并在消防隐患巡查表上一边记录,一边对吴先生说:“你们公司消防通道有堵塞,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不达标,要补配一些水基灭火器。”吴先生信以为真,花3000元向二人购买了两瓶灭火器。事后,他发现灭火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感觉有点不对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随着公安机关侦查,一条“以假乱真”的黑色产业链由此浮出水面。
原来,葛某在无锡经营一家消防器材销售公司,2022年8月在扬州成立分公司,并陆续抽调刘某、陈某等骨干到扬州分公司指导或负责相关工作,并在当地招聘和培训一些新员工,最终形成从入职培训、内勤邀约、外勤推销,再到后续送货的全流程“运营”模式。
先由内勤人员电话联络一些企业,以“安协消防”、免费开展消防宣讲等名义进行预约,形成工单后再派发给外勤部门“教员”。这些身穿“制式服装”的“教员”们前往企业,以查看消防设施、填写隐患表格、进行消防宣讲等方式,向企业人员暗示其系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继而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企业推销消防器材。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扬州地区共有100余家受害企业,累计金额30余万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认为,该公司为谋取不法利益,通过模糊简称贴靠消防应急部门、仿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与执法流程等手段,诱使受害企业误以为其为消防应急部门,从而达到高价销售消防器材的目的,其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企业的财产权益,更严重损害了消防应急等国家机关的威信与形象。
近日,经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葛某、刘某、陈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其他10名涉案人员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企业强化安全意识、开展消防培训本是好事,但遇到“免费培训”变“高价推销”消防器材等情况,就需要注意甄别真伪。消防器材可在正规渠道自主购买,别被一身所谓的制服和几张表格蒙骗;如遇借消防培训、检查之名推销器材等可疑情形,请及时报警。
来源:央视《新闻直播间》 宝应检察
编辑:吴恙
初审:纪思源
复审:孙晓蒙
审签:茆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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