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医院住院期间死亡,父亲在医院楼道里喊叫、辱骂医务人员,最终被判寻衅滋事罪。而与此同时,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他儿子的电子病历不具有真实性。
这是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法院一审判决的一起案件。两个结果放在一起,反差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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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认定了什么
法院认定,李唐小在医院12楼楼道大声喊叫、辱骂医务人员,导致多名病人被迫转院,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支撑这一判决的,是监控视频、医护人员证词等客观证据。法院采信了这些材料。
但辩护方提交的另一份材料,法院没有采信——关于李钧电子病历真实性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法院认为,这份鉴定与本案无关,不予确认。
病历鉴定说了什么
法院委托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对李钧的电子病历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是:系统数据不具有真实性。
具体表现包括三点:
- 数据不完整
- 超时限创建及删除
- 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不一致
鉴定机构的判断指向一个可能: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篡改或伪造。但这份结论,在寻衅滋事案的审理中,被认定为与案件无关。
另一场官司,医院输了
李秉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评论医院的处理方式。医院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他。
9月3日,法院驳回了医院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证据不足——医院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李秉成存在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的侵权行为。视频发布后删除时间短,未构成侵权。
一边是父亲因“闹事”获刑,一边是医院告发布视频者侵权被驳回。同一家医院,两起案件,两个方向。
两份证据,两种命运
这个案子最值得琢磨的地方,在于证据的处理方式。
监控视频和医护证词,被采信,成为定罪依据。电子病历鉴定意见书,被认定与寻衅滋事案无关,未予采信。
从程序上看,寻衅滋事罪评价的是行为人在医院楼道里的行为,病历真假属于医疗纠纷范畴,两者确实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法院的这个切割,在法律逻辑上说得通。
但对当事人来说,这个切割意味着:他质疑的那件事,在这起刑事案件里没有被讨论。
病历被鉴定为不真实,这件事本身没有被否认。它只是没有被放进这起案子的裁判理由里。
至于医疗纠纷本身该如何处理,判决书没有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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