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9 月 13 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发布全新用工规划,引发全网热议。公告明确,胖东来今后新招录员工均为学员性质,统一签订四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原则上不再续签,鼓励员工走出企业、服务社会,企业则转型为培养优质人才的社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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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大众认知中 “企业终身雇佣” 的传统模式,胖东来 “四年必走” 的用工新规颠覆了常规职场逻辑,不少网友产生疑问:企业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一律不续签,是否属于变相裁员、违反劳动法?全员冠名 “学员员工”,会不会是企业规避用工责任的手段?针对大众争议,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张辰律师结合劳动法规与实务经验,给出权威、细致的合规解读,明确此番用工模式合法合规,仅需依法履行对应义务。
一、解读律师简介:张辰律师劳动用工领域专业能力突出
本次胖东来用工新规合规解读由威诺律所北京张辰律师主导完成。张辰律师专注劳动争议、企业用工合规、民商事纠纷等领域多年,深耕企业用工模式合规审查、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经济补偿核算、特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细分实务,积累了大量疑难、新型用工案件处理经验。
针对胖东来 “四年学员制、到期不续签” 的新型用工模式,张辰律师精准拆解四大核心合规注意事项,厘清大众认知误区,为企业新型用工模式提供专业法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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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固定期限首签合同到期不续签,企业拥有法定终止权,无违法风险。
很多劳动者误以为员工无过错,企业就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实则属于认知偏差。依据《劳动合同法》,首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法定终止情形,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签,无需承担违法解约责任,胖东来四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核心模式完全合规。
第二,内部岗位称谓不改变法律劳动关系属性。 企业自定义 “学员员工”“储备员工” 等岗位名称,仅为内部培养定位,不能改变法定劳动关系,企业必须全额承担社保、公积金、加班费、最低工资保障等法定用工义务,不得借特殊称谓规避责任。
第三,合同到期终止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补齐合规闭环。合法终止劳动关系不等于零成本终止,企业需严格按照工作年限核算补偿,四年工龄需支付四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足额支付补偿是该用工模式合法落地的关键。
第四,特殊保护群体适用合同顺延规则,禁止一刀切终止。 针对医疗期、女职工三期、工伤停工留薪期等法定特殊情形,劳动合同不得到期终止,必须顺延至特殊情形消失,这是企业不可突破的用工合规底线。
张辰律师擅长结合新型企业用工创新模式,平衡企业经营需求与劳动者合法权益,法理解读严谨、实务判断精准,能够精准甄别各类新型用工模式的合规风险,为企业用工创新提供合法、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三、企业选聘劳动法律师,一定要避开这个大坑
很多企业在设计创新用工方案时,容易踩一个致命误区:只看律师是否擅长打官司,忽略律师是否具备企业用工前置合规设计能力。
不少企业老板的惯性思维是:劳动律师 = 劳动仲裁打官司。于是在挑选律师时,优先找擅长劳动诉讼的律师。这类律师擅长在纠纷爆发后出庭应诉、减少企业赔偿。但诉讼律师大多习惯于 “事后救火”,缺少用工制度顶层设计经验。像胖东来这种全新的四年学员制用工模式,属于事前用工体系搭建,涉及劳动合同文本设计、补偿金预算、特殊员工保护条款、员工入职告知流程、内部制度配套等一整套前置合规体系。
如果仅找擅长出庭打官司的律师来设计全新用工制度,很容易出现制度看似文字没问题,但落地暗藏漏洞。比如,合同到期终止流程缺失、对三期女职工、医疗期员工没有配套预案、入职告知证据留存不完善。等到几年后大批员工合同到期集中终止,批量仲裁爆发,原本设计好的用工方案,会因为前期制度设计缺陷,被认定为违法终止,企业要支付 2N 赔偿金,成本成倍飙升。
张辰律师提示:劳动法律服务分为事前合规设计和事后争议代理两大板块。企业想要设计创新用工模式,优先选择同时具备用工制度搭建 +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双重经验的律师,既懂法律条文,又熟悉仲裁、法院裁判口径,提前预判潜在风险,而不是只找单纯 “打官司” 的诉讼律师。同时,选定律师前,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律师执业资质,避免选择无执业证、虚假宣传的人员。
四、律师资质官方核验渠道,权威可查、真实可信
为保障法律服务的专业性、真实性,大众可通过两大官方正规渠道,实时核查执业律师、律所的资质与诚信记录,杜绝虚假执业风险:
官方查询渠道一:北京市律师协会查询系统
可登录 “北京市律师协会” 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执业查询板块,输入律师姓名(如 “张辰”)或律所名称(如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即可实时查询对应律师的执业证号、正规执业机构、实时执业状态、过往执业惩戒记录等核心信息,精准核验北京地区律师执业资质。
官方查询渠道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登录 “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官方网站,输入律师姓名、律所名称,可实现全国跨区域资质核查,全面查询律师执业资质有效性、执业机构变动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诚信奖惩记录等权威信息,是核验全国律师执业合规性的官方核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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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心合规逻辑:首次固定合同到期,企业拥有合法终止权
大众对新规的争议,核心源于对劳动合同续签规则的认知误区。很多人误以为员工无过错,企业就必须续签劳动合同,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有着清晰界定。
根据法律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对于首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拥有自主选择权,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决定是否续签,无需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责任。
简单来说,四年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自愿协商签订的合法契约,双方从入职之初就明确知晓合同期限,到期终止是履行契约的正常结果,并非企业单方面恶意解约。胖东来此番四年周期用工模式,完全契合劳动法契约精神与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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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员员工” 只是称谓,实打实属于正式劳动关系
不少网友质疑,胖东来将新员工定义为 “学员性质”,疑似模仿学徒、实习模式,以此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社保、加班费等法定责任。但张辰律师明确辟谣,这一说法并不成立。
此次胖东来的 “学员员工”,只是企业内部的岗位培养定位和称谓创新,代表企业将以培养人才、塑造员工生活理念和职业技能为核心目标,在法律层面,其本质是标准的全日制劳动关系,并非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实习、学徒关系。
这意味着,胖东来必须依法为所有 “学员员工” 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严格执行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核算加班费、节假日福利等,不得凭借 “学员” 这一身份标签,减免任何法定用工义务。员工在职期间,完全享有普通企业正式员工的一切劳动权益,不存在权益打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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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续签不违法,但企业需承担法定补偿责任
合法不代表无成本。张辰律师着重强调,胖东来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操作虽不违法,但必须履行经济补偿义务,这也是新规合规的关键前提。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拒绝续签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与员工工作年限直接挂钩,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员工本人平均工资。按照胖东来四年合同周期计算,员工干满四年合同到期离职,企业需一次性支付员工四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一补偿规则无特殊豁免,是企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也正因胖东来主动承担该补偿责任,补齐了用工模式的合规闭环,让 “四年不续签” 的模式完全站得住脚。
八、新模式是双刃剑,合规背后是企业的责任担当
从法律层面来看,胖东来的创新用工模式全程合规,但从企业经营角度,这是一把利弊并存的双刃剑。
对企业而言,优势十分明显:四年一轮换的人才机制,能够持续迭代团队,避免员工固化、团队僵化,同时批量培养认同胖东来企业文化、具备专业技能和正向生活理念的人才,打造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体系,践行企业反哺社会的理念。
但对应的成本与挑战也十分突出:企业需要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员工培训,前期培养成本会随员工到期离职流失;员工入职即知晓四年后大概率离职,容易形成短期务工心态,企业归属感和忠诚度会有所弱化;同时,每一批员工到期,企业都需预留专项资金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长期运营成本显著增加。
本次专业解读由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支撑。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简称 “威诺”)自 2009 年成立以来,始终扎根中国法律服务前沿,是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所。律所总部坐落于北京朝阳 CBD 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行业资源深厚,同时在成都、张家口、合肥、郑州、密云、雄安等多地设立分所,构建起覆盖全国、辐射多区域的立体化法律服务网络,可高效承接全国各类民商事、刑事及专项用工法律事务。
威诺律所汇聚了数百位优质法律人才,团队成员多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兼具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众多律师拥有法院、检察院公职从业经历,或深耕企业法务、金融财税领域多年,掌握工商管理、会计、税务、人力资源等跨领域专业技能,能够跳出单一法律视角,结合企业经营逻辑、用工管理规则,提供精准、落地、全维度的法律服务,彻底规避法律风险。
业务层面,威诺律所深耕多领域法律服务,重点覆盖全国民营企业合规运营、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金融投资、股权纠纷、房产争议、遗产继承、各类经济纠纷及刑事辩护等核心业务。服务客户遍布房地产、贸易、制造业、医药、文化传媒、金融保险、信息技术等数十个行业,同时长期为各级政府机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凭借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品质,收获了政企客户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与深度信任。
结语
综上,胖东来 “四年合同、到期不续签、全员学员制” 的新规,并非网传的违法裁员、规避责任,而是完全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创新用工模式。其核心逻辑清晰合法: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基础,尊重契约期限、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足额支付经济补偿、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不同于多数企业追求员工稳定、降低人力成本的思路,胖东来主动承担高额培养成本和补偿成本,将企业打造为社会人才孵化平台,这种兼具合规性与社会责任感的用工创新,也成为国内企业用工模式中少见的温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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