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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9月14日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宁波监管局近日分别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三家保险机构因存在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数据不实等多项违规行为合计被罚130.7万元,7名相关责任人也被一并处罚。
经梳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息显示,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金融监管分局披露了两机构的处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因存在三项违规事由被处罚,分别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销售宣传管理不到位。监管部门对该分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50.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贾善忠、苏龙、马雅琪分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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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区域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同样因三项违规被罚,具体违规事由为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对该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20.7万元;对责任人范江、常小明、马志英、雷秀苹予以警告并合计罚款4.8万元。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也开出一张保险领域罚单,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两项违规,被监管部门罚款35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陈合琴、边静巧被予以警告并合计罚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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