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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集宁区教育领域违规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集宁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布集宁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举报方式,畅通监督反映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范围
(一)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学生超限购买教辅材料,通过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统一购买规定外的教辅材料;学校相关人员和教师违反“目录内征订”“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等原则,未按规定公示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价格、征订方式等信息;未征订《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2026年版)》内教辅材料;学校、教师通过代购服务从中谋利或截留、挪用学生教辅材料征订费用;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使用盗版、盗印、非法出版教辅材料等问题。
(二)违规采购校服问题
学校采购过程中违反“三重一大”制度,采购程序违规(应招未招、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内定供应商);未公开公示采购方案、供应商资质、样衣信息、中标结果、质量标准、采购价格等内容;收费不规范、账目不清,违规委托家委会代收代缴校服费;价格虚高、质价不符,强制一次性购买多套,搭售礼服配饰,擅自涨价、重复收费;校服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合格标识、无检测报告,以次充好;学校和教师收受回扣、插手干预采购利益输送等问题。
(三)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1.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在职教师以组织、要求等方式,直接安排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以推荐、诱导等方式,引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在职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取酬,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招生相关信息;在职教师以“一对一”“高端家教”“托管班”“小班化”等隐蔽名义,在家中、校外租用场地,或借助直播、录播、会议软件等网络平台,开展学科类有偿培训或补课活动等问题。
2.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在职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消费卡等财物;在职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休闲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在职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各类费用;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借助家长资源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或借节日、升学、毕业等节点收受财物;在职教师违反廉洁从教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一)违规征订教辅材料
1.举报电话:0474-8188203(工作日受理)
2.举报邮箱:jnqjyk@163.com
(二)违规采购校服
1.举报电话:0474-8226102(工作日受理)
2.举报邮箱:jktjbgs3265@126.com
(三)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
1.举报电话:0474-8984803(工作日受理)
2.举报邮箱:jnjktjrsk@163.com
三、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及被反映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行为细节、相关证据材料等详实线索,线索清晰、证据充分的举报将优先受理、重点核查。
2.严禁虚构、夸大事实,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诬告诽谤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3.受理单位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确保举报信息不被泄露。
四、受理工作承诺
对于收到的各类违规问题举报线索,集宁区教育局将严格依规予以登记、核查和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肃处置,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同时,将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反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优化教育生态,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集宁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4日
来源/ 集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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