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沙这起4岁男童碰臀的事儿,刷爆了不少人的社交平台,看完没人不觉得气闷。说大不大的一件小事,当事人女博主咬死不放非要起诉,闹得全网皆知,结果评论区居然全是骂她的。巧的是多年前美国也出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事,放在一块比一比,藏着的问题一下子就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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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美国纽约布鲁克林一家便利店里,白人女子特蕾莎排队结账,突然感觉臀部被碰了一下。她当场情绪失控,一口咬定是旁边9岁的非裔小男孩故意猥亵,对着孩子大喊大叫不说,还直接报了警。
这事很快就在社交平台炸了,本来一向反性骚扰声音很大的美国舆论,这次出奇一致地站在了小孩这边,全骂特蕾莎小题大做,甚至涉嫌虐童。特蕾莎刚开始还不服,反问“9岁就没有性意识了吗”,结果监控一出来直接打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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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小男孩只是背了个超大的双肩包,过道太窄,经过她身后的时候书包不小心蹭到了,根本不存在故意一说。最后特蕾莎只能对着小男孩和他妈妈公开道歉,她的名字到现在都成了无理取闹的代名词,一直被人拿来当例子说。
说回咱们国内这起新事,8月26日,来自福建的自媒体女博主小熊在长沙一家餐厅吃饭,一个4岁男童乱跑的时候,手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臀部。小熊当场就喝止,还上前揪住了男童的衣领,把孩子吓得直哭,脖子还弄出了轻微擦伤。
男童父母赶到之后,双方吵得很凶。后来男童家长已经口头道歉,也赔了医药费,可小熊不同意,非要人家公开录道歉才行。男童父亲直接拒绝了这个要求,警察前后调解三次都没成,小熊干脆把这事剪成短发到网上,还说要走法律程序起诉。
这事闹大之后,中文互联网上的声音几乎一边倒,全是骂小熊没事找事的,这点真和美国那起案子一模一样。说真的,这真不怪网友偏帮小孩,这里头的道理说穿了谁都能懂。
从法理来说,构成性骚扰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嫌疑人得有“性恶意”,说白了就是得是故意来占便宜的,不是无心碰到的。放到成年人的性骚扰案子里,很多时候会默认成年男性有嫌疑,也是因为大家默认成年人有性意识,会偏向更容易受伤的一方。
可放到这两起案子里,一个9岁一个4岁,4岁的小孩连性别认知都没完全建立,你要说他有性恶意故意摸人占便宜,这话谁能信啊?公众当然不可能站在指控者这边。
更巧的是,两个案子里指控者的逻辑一模一样,全都把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什么事实什么证据都不重要。小熊事后接受采访就反复说,“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受到了冒犯,这就是事实”。
这两年类似的事儿真不少,成都地铁农民工大叔被污蔑偷拍,清华美院相关事件里女方污蔑学弟,争到最后说不出道理,女方甩出的话全是“我觉得他就是骚扰我”。
这不就是把自己的感受当成了绝对真理,要求整个社会都得为你的感受买单,哪怕冤枉了无辜的人也无所谓?说好听点是巨婴思维,说难听点就是暴君思维,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我的感受就能压过你的一切权利。
古印度婆罗门对待低种姓达利特就是这样,只要达利特不小心碰了婆罗门,婆罗门说我感受到冒犯了,那达利特就要被砍手砍脚甚至丢命。判罚的依据就是婆罗门的感受高于一切,谁让婆罗门身份更高贵呢?
放到小熊这事里不也一样吗?小孩不小心碰了你一下,你说你感受到冒犯了,就要把小孩弄伤还要逼人家公开道歉。有人说你把小孩脖子弄伤了,你说“我主观上不是要伤害他,只是想抓住他”。哦合着你的主观感受就算数,小孩的受伤就不算?你的感受能凌驾于事实和小孩的一切权利之上,你凭什么就比人家小孩高人一等啊?
这套逻辑放到之前好多类似的案子里,挖到底都是这个问题:你是不是就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你的感受就能代替事实?
其实社会之所以在很多性骚扰案子里偏向女性,核心是出于同理心,大家都知道女性遇到这类事本来就是弱势,举证特别难,所以才会在规则上稍微倾斜,保护真正受害者。可这种倾斜到了小熊这儿,完全用错了地方。
有人提醒小熊,对方还是个孩子,能不能体谅一下,小熊直接说“孩子是你们家的小宝贝,又不是我的,我为什么要体谅一个陌生男童”。这话听着真的太冷了,你要求全社会体谅你的感受,体谅你的遭遇,你连对一个四岁小孩都不愿意多体谅半分?
还有网友扒过小熊发过的内容,她发的八个里,四个都是吵架维权的,看看她吵架的对象,四岁幼童、宿管阿姨、餐厅服务员、顺风车司机,全是比她更弱势的普通人,真就是专捡软柿子捏。
本来自媒体维权这套玩法,初衷就是普通人遇到强者欺负,自己讨不到公道,放到网上靠舆论帮自己发声,讨个公道。结果到了小熊这类人这儿,完全变了味,专挑弱势的下手,吵一架涨一波粉,赚足了流量热度,遭殃的就是那些无辜的普通人。
真要是这么执着维权,怎么容不得自己被侵犯,活了这么大,就没遇到过比你强的人欺负你?怎么不见你发维权,对着强者开炮呢?鲁迅说过,怯者的愤怒,就是抽刀砍向更弱者。这话放在这儿,真的一点没错。
现在这样的自媒体真不在少数,自己没什么真本事做内容,就靠踩无辜的普通人蹭流量,骂赢了涨粉吸金,骂输了也有热度,怎么都不亏。唯独苦了被碰瓷的人,平白无故被网暴,名声坏了就算最后澄清,伤害也消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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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这事其实也算幸运,碰了小熊的只是个四岁小孩,谁对谁错一眼就能看明白,舆论才能这么整齐,道理才能说的这么清楚。要是换个成年男性当被告,估计又是一通各执一词的糊涂账,最后男方身败名裂,小熊赚够了流量,就算最后真相出来,也晚了。
参考资料:澎湃新闻 长沙4岁男童碰臀纠纷引舆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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