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摸臀事件,反转来了!
原先的故事,我写在下面,如果大家不知道,就看一下,如果知道,就跳过去。
8月26日,长沙一家餐厅,一个4岁男孩往外跑,过道窄,手无意间,碰到了旁边一名女子的屁股。
就这一下,炸了,那女的当场揪住孩子衣领,死死攥了一分钟,孩子坐在地上挣扎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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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道歉了,医药费也赔了。她不依—,书面道歉,要起诉,还打120把自己送进医院。
全网哗然后,还得意洋洋地在网上放话:这官司,打到底。末了还补一句:接下来我要出国留学,会录vlog跟大家分享。
好家伙。这一句“留学”,把自己送上了货架,网友顺藤摸瓜:安徽某学院预科班,目标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
接着,网友干了件更狠的事,把整件事翻译成英文,直接发到马来亚大学学生事务处和校长的邮箱。
校方回信,就一句:“邮件已收到,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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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个字,分量千斤。留学梦,悬了,到这儿,网友都在喊爽,解气,过瘾,报应。
但我要说句泼冷水的话,网友这一手,看着痛快,可它毕竟不是正道,毕竟“人肉加举报”,本质是一种以暴易暴的私刑逻辑,
两千四百年前的雅典,五百多位公民投票,判处苏格拉底死刑。每一个投票的人,都觉得自己在伸张正义。
这就是多数人的真相:嗓门大不等于占理,人多也不等于正义。
好在,孔子两千五百年前就把这题答过了。
有人问:以德报怨,怎么样?孔子说: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翻译成大白话:别人坑你,不该加倍坑回去,也不该咽下去——你要用正当的方式,把公道讨回来。
那正当的方式,是什么?
9月11日,答案来了,忍了半个月,那位父亲,终于出手了,他对外宣布:我决定反诉。
这位父亲说,不为索赔,只为给孩子,要一个法律上的清白,胜诉的赔偿,全捐给青少年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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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高明的斗争策略,感觉父亲背后,有高人指点:
1、他要的是清白,不是钱。
赔偿全捐,成本自担,就一句话,堵死了所有“捞钱”“蹭流量”的嘴。
这个案子从立起来那一刻,就干净得挑不出毛病。
2、他把私人恩怨,上升成了公共命题。
一个4岁的孩子,被凭空扣上“猥亵”的帽子,满网围观,这清白,必须由法律来还。
不为这一家,为所有的孩子:不能让任何一个孩子,替大人的戾气背锅。
3、他给所有人,立了个规矩。
他把整件事,从情绪战场拉回了法律战场;维权,可以,但维权的正道,是法律,不是网暴。
这一下,把谩骂换成了起诉,把围观的看客,变成了监督的公民。
什么叫以直报怨,这就是。
培根有句话,够分量: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污染的是水源。
反过来讲,一次公正的审判,胜过一万条热评,因为热评只解气,审判是又破又立,破的是戾气,建的是规则。
某种意义上,这次摸臀女的作,其实贡献了一场网络社会自我净化的活案例。
前半程,靠舆论——大家的眼睛雪亮,把颠倒的是非,正了过来。
后半程,靠法律——父亲站出来,交给法院,给一个了断。
舆论,是民心的觉醒,法律,是公民意识的觉醒。两个觉醒加起来,才是一次完整的自我净化。
父亲那句话说得好:不该让说实话的人寒心,不该让讲道理的人吃亏。
这一次,愿法律,给这个4岁的孩子,一个干干净净的说法,也愿所有看到这事的人记住:
解气,是最低级的痛快;立规,才是最高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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