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伊犁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伊犁中心支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20.7万元。同时,范江、常小明、马志英、雷秀苹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四人罚款合计4.8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原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该行罚款45万元。对赵斌警告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
2
原察布查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该社罚款50万元。对刘明警告
3
原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该社罚款40万元。对马杰、蒙坤警告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销售宣传管理不到位
对该分公司警告并罚款50.1万元。
对贾善忠、苏龙、马雅琪警告并罚款合计11.1万元
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对该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20.7万元。
对范江、常小明、马志英、雷秀苹警告并罚款合计4.8万元
6
奎屯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泉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该支行罚款30万元。对苗雅楠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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