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四川省民政厅发布《关于提高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川拟于2026年10月1日起,全省统一上调高龄津贴最低发放标准,让高龄老人共享民生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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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2017年起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20年全面建立普惠制度,此前执行的最低标准为80至89周岁老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至99周岁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每月不低于200元。省内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执行标准不一,攀枝花百岁老人津贴达每月800元,绵阳百岁老人为每月400元,其余多数县市区执行省级最低标准或略高于该标准。
本次拟调整后,三档最低标准分别提升至40元、120元、300元。目前意见征集将持续至9月16日,社会各界可通过四川省民政厅官网“我要参与”栏目,或拨打指定联系电话反馈意见。(赵蝶)
编辑: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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