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10日,婺源县紫阳三小法治副校长蚺城派出所民警胡灏泽走进校园,开展“拒绝校园欺凌·严防溺水危险”秋季开学法治安全讲座,为全体师生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安全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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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上,胡警官结合真实案例,用生动浅显的语言,详细讲解了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隐形欺凌四种校园欺凌常见类型,打破了同学们“只有打架才是欺凌”的认知误区。
警官重点告诫同学们:不要抱有“年纪小就不用负责”的错误想法!实施欺凌不仅会伤害别人,情节严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影响一生。
牢记“三不”准则
不施暴:友善待人,不以大欺小,不参与伤害他人的行为;
不忍辱:遭遇欺凌不要沉默隐忍,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
不旁观:不围观、不起哄,在保障自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报告,拒绝做冷漠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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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入秋,但气温仍然偏高,野外水域风险不容忽视。胡警官细致讲解了河流、池塘、水库、沟渠等野外水域潜藏的淤泥、水草、暗流等看不见的危险,带领同学们重温防溺水“六不准”铁律:
牢记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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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法治记心间。校园欺凌没有赢家,溺水事故没有重来。每一颗少年的心,都值得被温柔守护。拒绝欺凌,不是一句口号;防范溺水,不能存有侥幸。愿法治的微光,照亮成长之路,让孩子们在校园里安心欢笑、向阳生长,奔赴属于自己的闪闪发光的未来!
图文:婺源县紫阳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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