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4岁男童摸臂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其实,事件并不复杂,一家餐厅内,一4岁男孩跑过人员拥挤的收银台,左手无意蹭到了一个正在结账的女子。
就这么简单,时间短到可以忽略不计。
但这女子不干了,这臂部是随便能摸的吗?
她迅速作出反应,先是吼住孩子,接着伸手抓住男童衣领,勒住脖子,大约持续了一分钟左右。事后查看,孩子脖子上留下了勒痕。
就是这么被人蹭一下,就这么大张旗鼓,如果是成年男人,那真有必要较真,一4岁小孩子,他懂个屁,较啥真?
这是啥金屁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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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女子可不这么看,她给这件事直接定了性,就叫摸臀部。注意,是摸,不是碰,不是蹭,一字之差,性质完全不同了。
当然,她还挺会来事,迅速发了视频,称被4岁男童摸了臀部,以故事形式在网上发帖。
但监控不会说谎,全网人都看了呢。无非就是孩子跑动中身体失衡,手蹭或者扶了一下。
对此,律师也进行了解读,称孩子只有4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具备性意图,法律上根本构不成性骚扰……
这件事基本上应该就这么定调了!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的让人大跌眼镜!
警方进行了调解,但调解的结果是:男孩的父母向勒孩子脖子的女子道歉,还赔了一笔所谓“医药费”!
是不是挺讽刺的?各位看懂了没?
到底是谁受伤了?
明明男童被女子勒脖子勒伤了,肉眼可见勒痕,没啥事,反倒是男童父母向女子支付了医药费!!!
是抓伤了屁屁还是咋的?蹭一下也能受伤。其实不是,据说是因为女子自称情绪激动,导致“呼吸性碱中毒”发作,所以才有医药费一说!
这不碰瓷吗?如果是真的,估计好多人又学了一招,你骂我几句,我也可以讨要医药费了!!!
举个例子来说,你在路上走得好好的,突然有人走路不长眼睛,把你撞倒在地,然后对方倒打一耙,说自己用力过猛,把自己腰给扭了,你得出医药费——你品品,你细品,有多离谱?
其实,这事说白了,这笔医药费的逻辑是,谁闹谁有理,谁闹得凶谁受益。一般人怕多事,闹的人不怕事;怕事的人掏钱,不怕事的拿钱,就这么简单。
且来看看这个女子的战绩:警方三次调解,据说两次因呼吸性碱中毒被送医,三次调解都无果而终,原因嘛,无非是因为女子的要求实在有些过分: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或者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
理由嘛,那就是相当牵强附会,失眠、焦虑,受到精神伤害……反正她说啥就是啥了,因为这样的毛病,可大可小,可急可缓,可轻可重。说真的,我现在坐在家里,都有这些毛病,找谁说理去?
事后,有人扒了她的身份,原来她还是个学生,据说马上要去马来西亚留学了,还干着自媒体呢?
这不破案了吗?一个干自媒体的,遇到一个4岁孩子无意间碰了她屁屁,便顺势而为,录像上网,坚持追责,扮演受害者形象,流量来了,粉丝涨了……
谁也不会相信这只是巧合!!!
本来嘛,这样的事情很小的了,小到完全可以不报警,不浪费公共资源,一方一句“不好意思”,一方一句“没事儿”,几秒钟解决,但它偏偏整成一个大案件,一个全网讨论的大案件,一个调解不成还要上诉的大案件!
尤其是这调解的结果,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居然三次调解未果,最后还有了一个官方认证:男童父母得掏一笔莫名其妙的“医药费”,一笔男童被勒伤没有、蹭下屁屁却得出的所谓医药费,这是何等的荒诞?
被伤害的赔钱,伤害人的收钱,这笔医药费,无论如何也说不上名堂,一句话,就是典型的无理取闹,这让我想起武大的杨某某,越闹越起劲,越闹越离谱!
要我说,这笔所谓的医药费,它压根儿就不是啥医药费,更像是一笔稀泥费、闹事费、封口费……
目前为止,关于这笔医药费,没有谁出来走两步、说两声,谁又能告诉我,这个医药费,到底是个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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