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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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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某小区以消防安全为由,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下车库及禁止在地库安装充电桩”的管理决议,致使部分已购车位且拥有新能源汽车的业主陷入“有位难停”的困境。多地已出现类似“一刀切”禁停新能源汽车、禁装充电桩现象,暴露出小区业主自治、消防安全管理与业主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化解此类纠纷,必须坚守法治底线,摒弃“一禁了之”的懒政思维,在平衡安全与保障权益之间实现小区共治共赢。
从法律层面看,业主大会决议禁止新能源汽车驶入地下车库,缺乏合法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大会、业委会有权依法依规制定小区管理规约,合法表决的决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但该约束力需建立在程序、内容双重合法的前提之上。程序合规不等于内容合法,开新能源汽车的业主购买车位使用权后,依法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多数业主投票形成的自治决议,无权剥夺、限制少数业主的合法财产使用权。若业主大会决议侵害个体业主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
消防安全是合理关切,但解决路径应当合法合规。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合规机动车,现行消防规范从未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下车库,仅要求完善消防设施、规范充电桩安装。小区业主的安全顾虑可以理解,地下车库属于密闭空间,尤其部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滞后,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事实上,燃油车同样存在自燃风险,消防安全隐患是地下车库的共性问题。小区业委会或物业以泛化安全风险为由采取“一禁了之”的管理方式,本质是转嫁管理责任、逃避维护义务,也偏离了物业服务和业主自治的初衷。
破解小区新能源汽车治理难题,需多方发力、依法施策。对权益受损业主而言,可先与物业、业委会协商,依法要求撤销违规禁令;协商不成,可向街道、住建、消防部门投诉求助,也可直接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对小区物业和业委会来说,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通过升级消防设施、规范充电桩安装审批、加强日常巡检与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行业监管部门也应主动履职,及时纠正小区不合理、不合法的限制性规定,明确管理标准,引导小区依法治理。
法治社会,权益有边界,管理有尺度。新能源汽车普及带来的新型基层治理矛盾,考验的是小区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唯有摒弃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在法治框架下平衡公共风险与个体财产权益,才能让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小区管理更合规、更暖心。
(廖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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