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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水运有限公司因涉及不遵守航行规则的(2026版)相关违法行为,被江门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10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水运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的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作业审批等相关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水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77Y 违法案由不遵守航行规则的(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70-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0 作出处罚机关江门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水运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不遵守航行规则的(2026版)相关要求,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70-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277Y,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江门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水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黄志宏,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永泰路9号。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冼爱兰35%17.5-2026-06-152黄志宏35%17.52002-12-302026-06-153黄永文30%152002-12-182002-12-24
点评分析
本次江门海事局对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水运有限公司作出的6000元航行规则违规处罚,属于内河航运常规监管范畴,直接产生小额合规成本,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冲击。该处罚也警示公司需及时梳理航行合规流程,补齐操作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维护自身航运业务的正常信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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