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正因存在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崇明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与最终处置结果,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推行柔性执法的公开体现。
本次海事部门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不会对张正平的相关从业资质造成负面影响,也不会产生额外的行政处罚记录负担。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张正平 违法案由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62000195-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02*******0416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5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0 作出处罚机关崇明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张正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6200019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02*******0416,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与《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5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崇明海事局。本次处置严格契合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管理要求,既对相关违法情形完成了合规核查,也充分体现了海事执法的温度与精准度。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正平成立日期2017年9月15日,法定代表人张正平,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泸县福集镇大南街62号。
事件点评
本次海事部门公示的船员张正平涉未如实填写船舶法定文书的违法事项,最终依据行政处罚法及内河海事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该处理既严格契合海事轻微违法免罚的合规导向,也为相关航运主体明确了内河船员文书类轻微违规的容错边界,有助于引导从业者规范文书填报,降低不必要的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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