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一名60岁已婚投资圈富豪,和一名90后女子小丽发展婚外恋情。两人交往期间,富豪多次转给小丽大额钱款,小丽多次怀孕流产,网传案件还牵扯代孕相关情节。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段不正当关系被富豪原配妻子发现。关键时刻富豪选择站在妻子这边,夫妻二人分头维权。富豪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小丽虚构事实骗取钱财,还以曝光二人关系作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富豪的妻子则提起民事诉讼,她认为丈夫赠与出去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小丽全额返还所有款项。
法院审理时采用先刑后民的原则,民事案件暂时中止,优先审理这起刑事案件。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小丽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两项罪名合并,最终判处她有期徒刑14年。小丽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
案子曝光之后,网上网友的看法分成了两大派。一部分网友认为,小丽借着这段感情索要钱财,涉嫌犯罪,一审判决合理,触犯法律就要接受惩罚。但也有不少网友提出不同看法,觉得其中不少款项是双方交往时富豪自愿赠与,直接重判14年,结果或许过重。
很多普通人看完这个案子,也搞不清赠与和诈骗的边界。这里简单说下法律常识:夫妻一方私自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送给婚外第三者,这种赠与本身无效,配偶有权起诉追回钱财。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认定标准很严格,需要证明当事人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有虚构事实或者胁迫要挟的行为。如果小丽在二审阶段,能够证明部分资金属于对方自愿赠予,案件存在改判的可能性。
在我看来,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婚外情本身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靠金钱维系的这种关系,从一开始就埋着巨大隐患。一旦感情破裂,昔日的亲密就会变成互相追责。
不过这个案子依旧留有疑问,到底哪些钱是自愿赠送,哪些属于敲诈诈骗,还需要二审结合完整证据进一步厘清。感情纠纷一旦上升到刑事案件,就不再是简单的男女恩怨,每一项认定都需要扎实证据支撑,最终二审结果,值得我们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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