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及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我支队拟在辖区增设电子警察、固定测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备设置点位
(一)电子警察点位
1.翠青北道与金运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2.鸿润道与富中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3.金源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4.汇源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5.艺术大道与四海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6.北凤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7.新源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8.广阳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9.爱民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0.金光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1.东环路与团结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2.霞光街与枣林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3.东环路与光明东道交口西1公里由东向西方向
14.东环路与霞光街(三医院)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5.东环路与京福公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6.北凤道与东安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7.金光道与东安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8.光明东道与东安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9.枣林路与建材城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20.南环路与富康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1.南环路与银河南路交口北1公里由南向北方向
22.南环路与廊霸路交口北800米由南向北方向
23.南环路与西昌路交口北900米由南向北方向
24.富康道与天高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5.富余道与宏泰路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6.建设路与南龙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7.银河南路与南龙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8.西昌路与光明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9.西环路与恒康道交口东1公里由西向东方向
30.西环路与艺术大道入口100米由西向东方向
31.西环路与光明西道交口东1公里由西向东方向
32.恒康道与隆福路交口由西向东方向
33.光明西道与龙光路交口由西向东方向
34.恒康道与龙光路交口由西向东方向
35.廊万路与京廊路交口由西向东方向
36.北环路与和平路交口南650米由北向南方向
37.北环路与银河北路交口南800米由北向南方向
38.新华路与凤筠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39.北环路与新开路交口南500米由北向南方向
40.和平路与花园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1.四海路与金源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2.银河北路与北凤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3.新华路与北凤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4.新开路与艺术大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5.和平路与北凤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6.华祥路与艺术大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二)测速点位
1.廊涿引线与西环路交口西1公里处(东向西方向)
2.廊涿引线与西环路交口西1公里处(西向东方向)
3.银河北路与北环路交口北100米处(北向南方向)
4.银河北路与北环路交口北100米处(南向北方向)
二、抓拍违法行为类型
1.电子警察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货运车辆通行以《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为准。
2.测速设备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三、公示及启用时间
公示期: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
公示期满,上述设备于2026年9月15日零时正式启用,抓拍记录将作为交通违法处罚的执法证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8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