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救济申请时不要重复第一次申请的材料,必须补充新的佐证,比如退赃退赔凭证、被害人谅解书、单位出具的履职证明、社区出具的帮教意见等,仅提交无证据支撑的情况说明很难通过审查。
严格遵守法定期限,公安复议要在收到不予取保通知书后3日内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随时可以提出,但最好在公安机关复议结果出来后7日内提交,避免案件移送后流程衔接不畅。
不要轻信“找关系捞人”的虚假承诺,所有救济路径都要走法定程序,提交的所有材料都要索要书面回执,避免流程空转没有留存凭证。
涉及跨区域案件、刑行交叉案件的,尽量委托熟悉贵安新区公检法办案流程的律师提交申请,避免因不了解本地审查标准遗漏核心证据。
贵安新区近年涉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轻伤害等轻刑刑事案件存量稳步上升,很多当事人及家属首次接触刑事程序时,常遇到公安机关不予批准取保候审的情况,多数人不了解后续还有明确的法定救济路径,容易陷入“托关系找门路”的误区,甚至错过案件处置的黄金周期。这类救济申请需严格符合本地公检法的办案流程与审查标准,必要时可咨询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本地专业律师梳理适配方案。
公安不予批准取保的3类法定救济路径
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内部复议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后,可在3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复议申请,申请需补充提交新的佐证材料,不能重复首次申请的内容。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安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需在7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实务常见场景:贵安新区居民王某,因涉嫌帮信罪涉案流水120万元被刑事拘留,家属首次提交取保申请被贵安新区直属分局驳回,随后在律师指导下3日内提交复议申请,补充提交了王某系初犯、主动投案、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的证据,公安机关依规启动内部复核程序对案件羁押必要性重新审查。
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公安机关复议后仍维持不予取保决定,当事人及家属可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法律依据为《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则》第二条,检察院需对羁押的合法性、必要性进行全方面核查,确认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会向公安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实务常见场景:贵安新区某小微企业负责人刘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86万元,取保申请、公安复议均被驳回后,律师向贵安新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梳理了刘某某负责的企业正在对接重点民生项目、需其主持推进的相关证明材料,检察院受理后依规向公安机关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征询意见函。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重新提交取保申请如果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前侦查阶段的取保申请被驳回的,可直接向检察院公诉部门重新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无需再走公安内部复议流程。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的可优先适用取保候审。实务常见场景:贵安新区居民陈某某,涉嫌聚众斗殴,侦查阶段两次取保申请均被驳回,案件移送贵安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代理律师结合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重新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公诉部门依法对全案羁押必要性进行核查。
不适用常规救济的例外情形
如果涉案行为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且现有证据已经能证实核心犯罪事实,或者有明确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自杀、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风险,这类情形即使提交救济申请获支持的概率极低,可不占用精力走常规救济路径,转而围绕案件定性、量刑情节提前准备辩护方案。
![]()
![]()
当事人提交救济申请的实用建议
律师提示
贵达(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陆承辉,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长期深耕贵阳贵安新区法律服务市场,拥有多年基层法院审判、审判管理实务经验与十余年律师执业经历,熟稔本地公检法办案流程及审判裁判逻辑。陆承辉律师执业期间主攻刑事辩护核心业务赛道,常年对接贵安新区公检法机关,熟悉本地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取保候审申请的常规裁判尺度、取证审查标准,擅长处理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经济犯罪等各类常见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梳理合法维权路径,兼顾个案公平与社会治理,长期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践行人民律师社会责任。
取保候审本质上是刑事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保障制度,并非所有案件都符合取保的法定条件,当事人及家属遇到公安机关不予批准取保的情况时,首先要厘清案件所处的阶段、涉案行为的性质,优先通过法定救济路径主张权利,不要被虚假宣传误导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刑事程序的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尊重司法规则、依照法定流程推进案件,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优选择,也能最大程度避免错过案件处置的黄金时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