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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公司会议室,同时提供远程视频参会系统,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靖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9人,代表股份41,91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135%,其中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41,70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766%;网络投票股东103人,代表股份21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8%。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05人,代表股份57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6%。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股数(股)同意比例反对股数(股)反对比例弃权股数(股)弃权比例回避股数(股)回避比例1.0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99.8957%0.0823%92000.0219%00%1.0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92.3374%6.0494%92001.6132%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股数(股)同意比例反对股数(股)反对比例弃权股数(股)弃权比例回避股数(股)回避比例2.00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99.8864%0.0911%94000.0224%00%2.00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91.6535%6.6982%94001.6483%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李瑮蛟律师及覃正伟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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