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
宣判一起失火案件
男子邓某为图省事违规焚烧清扫产生的废料
余火复燃引发火灾
造成企业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
因失火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
火灾过后厂房烧毁现场。
2025年1月
邓某受雇于一处空置厂房
负责场地清扫工作
同年1月17日
邓某在厂房 清扫废弃物时
为省去转运垃圾的麻烦
将废料堆放在厂房与隔壁企业的交界墙边
直接用打火机点火焚烧
焚烧结束后
邓某未确认火堆完全熄灭便擅自离开现场
受风力影响
未彻底熄灭的余火再次复燃
火焰顺着彩钢板墙体窜入隔壁一家公司厂区
引燃厂房内饰、机械设备和生产原料
监控视频
火势迅速扩大
当晚19时44分
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到场开展灭火处置
成功扑灭大火
事后经评估
火灾造成被害企业
直接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
消防员到场处置。
案发后
邓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作案经过
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邓某由于过失引发火灾
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考虑邓某具备自首、认罪认罚
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已另案提起民事诉讼追偿
结合社区矫正评估结果
法院采纳量刑建议
判决邓某犯失火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露天焚烧垃圾、木屑、秸秆等行为
既污染生态环境
也潜藏巨大安全风险
一旦引发火灾
肇事者不仅要承担高额民事赔偿
达到定罪标准还将承担失火罪的刑事责任
厂区严禁随意焚烧各类可燃物
生产生活垃圾务必交由正规渠道清运处理
开展涉火作业
一定要反复核验
确保火源彻底熄灭再离开
切勿贪图一时方便
酿成大祸、追悔莫及
↓↓↓![]()
![]()
![]()
![]()
![]()
![]()
![]()
![]()
![]()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综合网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