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赵峰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海事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赵峰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7日正式生效,该处罚信息已纳入海事行政信用监管范畴,将对涉事当事人的海事航行相关合规记录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赵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02*******2859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60472-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7 作出处罚机关南京海事局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当事人为赵峰,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2859,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6047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要求,也为内河航行主体严守航路航行规则起到了警示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赵峰成立日期2022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赵峰,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九山东岸头143。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船员赵峰未按规定航路航行作出2000元罚款的公示,是内河海事合规监管的常规落地举措。该处罚严格对应现行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条款,明确了航行操作的合规红线,可督促涉事从业者及相关航运主体强化航行规则意识,规避同类违规风险,助力内河航运整体安全运营秩序的规范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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