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申龙海医生
今天门诊来了一个宫颈癌患者。
她刚在上级医院做完同步放化疗,手里攥着一张处方,上面写着"卡度尼利单抗"。患者是宫颈腺癌,局部晚期。上级医院的医生建议她用这个药做巩固治疗,理由也很实在:宫颈腺癌比鳞癌预后差,复发风险高,放化疗结束后用免疫治疗巩固一下,可能降低复发概率。
患者问我:能不能在你们这儿继续打?
我看了处方,沉默了几秒,然后告诉她:你还是回上级医院去打吧。
不是这个药不好,也不是我不会用。
是我不敢。
1
一张处方背后的法律风险
卡度尼利单抗,商品名开坦尼,是国内自主研发的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它的说明书适应症写得很清楚:用于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治疗——要么是一线联合化疗,要么是二线单药。2025年6月,它又获批了一线联合化疗的新适应症,但适用人群仍然是"持续、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
而这个患者,是局部晚期宫颈癌,刚做完同步放化疗,用它来做巩固治疗。
这不在说明书上。
医学上,这叫"超说明书用药"。在肿瘤领域,超说明书用药其实非常普遍。肿瘤治疗进展太快,新药新方案层出不穷,说明书的更新永远跟不上临床实践的脚步。很多在临床上已经广泛使用的方案,说明书上并没有写。有文献统计,抗肿瘤药物的超说明书用药比例可达10%到30%,在某些瘤种甚至更高。
但问题是,超说明书用药在法律上处于一个灰色地带。
《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用药。虽然也有条款说"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但这个"特殊情况"怎么界定、"循证医学证据"到什么程度才算数,并没有明确的操作细则。
一旦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告到法院,法官看的首先是说明书。你用的药不在适应症里,哪怕你有一千条医学理由,举证责任也在你这边。
卡度尼利单抗是免疫治疗药物,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可轻可重。轻的皮疹、腹泻,处理一下就好;重的免疫性肺炎、免疫性心肌炎、免疫性肝炎,可能致命。这个药的副反应并不轻,PD-1和CTLA-4双靶点联合,毒性比单靶点更高。
我在门诊想的是:如果这个患者用了药,出现了严重的免疫性肺炎,抢救不过来,家属拿着病历来告我,我怎么辩护?
说明书上没有这个适应症。
这一句话,就够了。
2
防御性诊疗是怎么练成的
很多人不理解,说医生怎么越来越"怂"了?以前的医生不是敢闯敢试吗?
不是医生变怂了,是环境变了。
防御性诊疗,指的是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为了避免医疗纠纷和法律风险,采取的一些并非完全出于患者最佳利益的行为。比如多开检查、多做化验、回避高风险操作、不敢尝试新方案、把患者推给上级医院。
它不是某一个医生的道德问题,而是整个医疗环境下的理性选择。
你想想这个逻辑:一个医生,面对一个可能获益但也有风险的方案,他需要权衡什么?
如果用了,患者获益了,那是"应该的",没人会感谢你冒险;患者出问题了,你可能面临投诉、赔偿、行政处罚,甚至职业生涯受影响。
如果不用,选择最安全、最保守的方案,患者哪怕预后差一点、复发了,那也是"疾病本身的问题",你没有过错。
这个风险收益比,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会怎么选?
更关键的是,超说明书用药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医保报销。卡度尼利单抗已经进入医保,但医保报销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来。患者是局部晚期巩固治疗,不在适应症内,医保能不能报?即使报了,事后审计发现超适应症用药,会不会被追回?这些不确定性,又给医生加了一层顾虑。
所以我劝患者回上级医院,不是推卸责任,是我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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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包图网
3
上级医院为什么敢用
有人会问:上级医院的医生就不怕吗?他们为什么敢开?
这里面有几个现实差异。
第一,上级医院的患者流量大,同样的超说明书方案,他们用得多,经验更丰富,处理不良反应的能力更强。出了问题,抢救条件也更好。
第二,上级医院通常有更完善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很多大三甲医院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超说明书用药需要经过审批、备案,有制度背书。出了问题,医院层面可以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不是全部压在主治医生头上。
第三,也是最现实的一点:上级医院的医生,患者信任度更高。同样一个超说明书方案,上级医院的专家说"可以用",患者觉得是"前沿治疗";基层医院的医生说"可以用",患者可能觉得是"拿我做实验"。一旦出问题,这种信任差异会直接影响纠纷的走向。
第四,上级医院的医生往往有学术头衔、有科研背景,他们用超说明书方案,可能是在参与临床试验,或者有院内的伦理审批。这些都能提供额外的法律保护。
而在基层医院,这些条件往往都不具备。一个普通的肿瘤科医生,独自面对一个超说明书用药的决定,背后没有制度兜底,出了问题自己扛。
你说他敢不敢?
4
最终受害的是谁
防御性诊疗看起来是医生在保护自己,但最终付出代价的,是患者。
这个宫颈腺癌的患者,如果在上级医院继续用卡度尼利单抗,可能确实能降低复发风险。但她需要每次都跑上级医院,路途遥远,花费更多,家人陪护也更辛苦。如果她能在当地医院继续治疗,生活质量会好很多。
但因为我不敢用,她只能来回奔波。
更广泛地说,当所有医生都倾向于选择最安全、最保守的方案时,医学进步的动力就被削弱了。很多现在的标准方案,当年都是超说明书用药一点点试出来的。如果没人敢尝试,新方案怎么验证?患者怎么获得更好的治疗?
还有一类患者受害最深:那些罕见病、难治性肿瘤患者。他们的治疗方案往往缺乏说明书依据,很多时候只能靠医生根据经验和文献来尝试。当医生都不敢尝试时,这些患者几乎没有别的选择。
防御性诊疗的本质,是把医疗风险从医生和医院身上,转移到了患者身上。医生安全了,但患者失去了可能更好的治疗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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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包图网
5
不是某个人的问题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抱怨,也不是为了给自己找借口。
我想说的是,当一个医生明知道一个方案可能让患者获益,却因为害怕法律风险而不敢使用时,这不是医生个人的问题,是整个医疗体系需要反思的问题。
超说明书用药需要更明确的法律框架。什么情况下可以用?需要什么级别的证据?知情同意书怎么签?出了问题责任怎么划分?这些都需要清晰的规则,而不是让医生在模糊地带自己摸索。
医院需要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担机制。不能让医生一个人扛所有风险,医院、科室、药事委员会应该共同承担。
医保政策也需要更灵活。对于有循证医学证据但尚未写入说明书的用法,是否可以建立单独的审批通道?而不是简单地"不在说明书就不报"。
医患之间需要重建信任。这种信任不是靠口号,是靠制度——靠合理的纠纷处理机制,靠公正的法律环境,靠让医生敢治病、患者敢放心的制度保障。
今天我把患者劝回了上级医院。她走的时候,我能看出来她有点失望。但我没有别的选择。
我只希望,有一天,医生在面对"可能有用但有风险"的方案时,首先想到的是患者能不能获益,而不是自己会不会被告。
那一天,才是患者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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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包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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