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9月4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湖北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全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含柴油、天然气)报废更新可申领一次性定额补贴,单车补贴最高可达14万元。补贴资金来自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
![]()
湖北省交通厅官网上发布的通知
本次补贴面向2026年1月1日前在湖北省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国四及中重型营运货车。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即可申请:一是仅报废,即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及以上的旧车,可获报废补贴;二是报废并更新,报废旧车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可同时领取报废补贴和新车购置补贴,新购车辆须与报废车辆为同一所有人,新能源车须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三是仅新购专用车,直接新购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但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所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不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方面,仅报废的中型货车按距强制报废期满1年不足2年、满2年不足4年、满4年以上分别补贴1.0万元、1.8万元、2.5万元;重型货车对应补贴1.2万元、3.5万元、4.5万元。报废并新购的,中型国六货车补2.5万元、新能源补3.5万元;重型货车按轴数区分,国六2轴、3轴、4轴及以上分别补4.0万元、5.5万元、6.5万元,新能源对应补7.0万元、8.5万元、9.5万元。例如,报废一台距强制报废期4年以上的重型货车(补4.5万元),再新购一台4轴及以上新能源重型货车(补9.5万元),合计可获14万元。若报废车辆距强制报废期不足1年,仍可单独申领新车购置补贴。
今年湖北省实行“先预约资格、后报废更新、再申报资金”的预登记制度,预约审核通过是后续申请的前置条件。车主需通过电脑端登录“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系统”(https://www.jtsbgx.cn/btzjsq/subsidy_qy/login)或微信搜索“设备更新快捷通”小程序,在线填报所有人名称、联系电话、车籍所在地及拟报废或更新车辆信息,经车籍所在地县级至市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审核。特别提醒:预登记审核通过前请勿自行办理报废、注销或新购手续,否则可能导致登记失败;预登记信息必须与最终申请人信息完全一致。审核通过后,仅报废的须在30日内完成全部手续,报废并更新的须在45日内完成新车购置(报废手续仍需30日内办理),逾期需重新预登记,所有工作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预登记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10月31日,后续以各地公告为准。
完成车辆报废和新购后,车主需再次登录系统在线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导出并签字盖章,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车籍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线下核实。仅报废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注销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银行账号;报废并更新还需提交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新能源车免税目录证明;仅新购新能源冷链车则需提供全套新购材料及车型符合标准的证明。报废和更新的相关证明文件日期均须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县级部门完成线上线下审核后推送至市级,市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联审,通过后核定补贴金额,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全省补贴资金由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保障,实行“总额控制、电动优先、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新能源重卡在审核拨付中优先办理,各市州将为其预留专项额度。资金按月均衡使用,额度用完即停止受理。相关部门强调,补贴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利用虚假信息或虚假交易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缴资金、取消资格、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政策全文及解读可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查询,各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已设立咨询热线,具体号码可关注当地公告。请符合条件的车主尽快登录系统进行预登记,锁定资格。
(来源:极目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