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4日讯“我们现在就是鸡飞蛋打,耽误了孩子,对不起孩子……”近日,江苏、河北、河南的多名学生家长向鲁网·民生帮办(0533-3811076)反映,数十名外省学生家长通过网络直播间,听信主播通过“1+3”模式可以上淄博某高校的招生承诺,在缴纳高额学费后不仅未能实现升学目标,且招生人员微信失联、电话不接,高额学费难以追回。随即,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
![]()
学生家长与招生老师的聊天截图
直播间里的“升学捷径”
据江苏学生家长张先生反映,因为孩子刚刚高考完,成绩不是很理想,虽然也收到了录取通知书,但是对于录取学校还是有点不满意。2025年7月份,他在网络平台看到一位自称淄博某高校招生老师的直播,便点了进去。
其中一自称“王某峰主任”的招生老师在直播间承诺,可为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办理学籍,采取“1+3”模式——在校外就读一年预科班后,参加春考“不看成绩”即可升入淄博某高校医学院专科就读三年。预科班学费每年34800元,升入专科后每年7590元。
“当时觉得虽然预科班学费很高,但对孩子来说也算是个出路。”据张先生介绍,像他一样的家长有数十名,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有很多都按照“王某峰主任”的要求,将孩子户口迁出原籍,落户至山东各地的集体户。
![]()
学生家长提供的“录取通知”
“校内招生办”打消疑虑
2025年7月底,心存疑虑的河北学生家长李先生带着孩子来到淄博,赶往“王某峰主任”指定的位于淄博某高校的一间招生办公室。现场人头攒动,众多家长和学生正在咨询。“当时觉得这么多人都在办,应该可靠。”李先生说,在与一位女老师沟通中明确了报名、入学及“升学承诺”后,更加确信了事情的真实性,当即交纳了500元报名费。
2025年8月,李先生收到了《入学报到通知书》,显示孩子已经学校审核批准,被接收到学校医学专业大类升学班学习,持通知书于指定日期到学校报到。
2025年9月,李先生缴纳了首年学费34800元。孩子入学后,“王某峰主任”在社交平台不再活跃,回复消息时常延迟数天,内容寥寥。期间李先生曾反映学校伙食问题,亦未获答复。
![]()
学生家长提供的交费收据
春考后“升学承诺”化为泡影
据河南学生家长郭先生反映,在交费入学后孩子便被安排到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43号(淄博市技师学院培训中心内山东职教技工学校)就读预科班。期间孩子曾透露,预科班教学质量一塌糊涂,但是考虑到之前的“升学承诺——不管多少分包过”就没在意。
2026年5月份春考结束后,第二天孩子就被放假返家了。直到春考成绩出来后,郭先生主动联系“王某峰主任”被告知,填志愿的时候会有老师联系,一直等到现在没有任何消息。
“孩子没被当初承诺的医学专业录取,3万多元眼看着打了水漂,关键是耽误了孩子。”直到电话被屏蔽、微信被拉黑郭先生才慌了神,意识到被骗。
![]()
学生一年预科班就读地址
记者调查:与高校合作未达成即展开招生宣传
对此,帮办记者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梳理出涉事机构为山东职教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山东职教技工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职教技工学校),注册地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43号。
帮办记者随即前往该地址,看到门口标牌为淄博市技师学院培训中心。记者当场电话联系了淄博市技师学院宣传统战部,该部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山东职教技工学校是淄博市技师学院场地的租赁方,与淄博市技师学院没有任何隶属以及合作关系。随后,该负责人向记者出具了一份书面声明,以佐证上述说法。
记者还发现,涉事学校“山东职教技工学校”原注册地址位于淄博市桓台县张桥村200号。2025年4月份,因场地、校舍租赁以及合作办学等事由,被桓台一学校诉至法院。2025年9月份,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场地、校舍租赁以及合作办学协议自2024年8月27日解除,并支付相应租金损失近20万元。2025年3月份变更至现址淄博市张店区体育场街道人民东路43号。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回应多地学生家长的诉求,记者联系了山东职教技工学校,该校一翟姓工作人员称:涉事的这批学生是济南市人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对外招生项目,该公司此前与淄博某高校一直存在合作,从2025年开始由于种种原因,合作未能实现,由于公司招生宣传一直在做,才导致此事件发生。事件发生后济南市人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便找到山东职教技工学校接收这批学生做短期培训,并承诺每名学生给予山东职教技工学校8000元费用,负责这批学生入校至2026年春季高考期间的全程教学、技能培训、日常在校管理、住宿管理、考前辅导等工作。事情发生后,学校也组织过学生开会说明情况。目前,学校也在和人卫教育、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对接中,协调此事。
根据山东职教技工学校翟姓工作人员提供的第三方招生机构济南人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这一信息,记者通过公开资料多次电话联系人卫教育,均未接通电话。
律师释法:招生机构涉嫌虚假招生宣传
对此,北京海润天睿(淄博)律师事务所姜海兵律师表示,该起事件中,相关招生机构在未落实与高校合作的情况下,便通过网络直播间对外作出“包升学”等口头承诺,虚构升学路径吸引外地家长缴费报名,该行为涉嫌虚假招生宣传。
从民事角度来讲,招生方虚构保障入学的相关事实,诱使家长缴纳高额培训费用,该行为涉嫌构成民事欺诈。家长如果持有直播录屏截图、聊天记录、缴费收据、相关宣传材料等证据,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事机构返还已交纳的学费、报名费,并主张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网络直播招生宣传也应当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作出保证升学结果的承诺,市场监管、教育人社部门可据此对涉事机构开展行政调查,视情节作出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招生等处罚。
若相关人员明知升学承诺根本无法兑现,仍然刻意编造升学信息、大量收取家长钱款,后续又通过失联、拉黑的方式逃避责任,具有非法占有钱财的主观故意,则有可能触及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结合受害群众提交的证据材料开展核查。
截至发稿,多名家长表示已整理保留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学籍资料等完整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鲁网·民生帮办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鲁网记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