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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卓资道路交通秩序
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卓资县交管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机动车不按规定泊位停放、压线停放、逆向停放、占道停放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占用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盲道、路口禁停区域停车行为;特别是依法整治重点路段长期占道停放、“僵尸车”占位,以及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等乱象;
(二)整治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三)整治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五)整治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闯红灯、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六)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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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措施
(一)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对拒绝、对抗、辱骂和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整治时间
9月3日起,常态化开展整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守法、文明出行,携手共建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卓资县大队
2026年9月2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卓资县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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