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反中乱港分子、前“香港众志”头目黄之锋,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当天处理案件答辩及判刑事宜,黄之锋当庭认罪。
黄之锋作为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的重要头目之一,此次认罪服法充分说明任何勾结外部势力损害国家主权、祸乱香港的行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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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在香港高等法院出庭。
劣迹斑斑,终究难逃法理审判。
黄之锋是反中乱港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是非法“占中”“修例风波”的核心骨干,可谓劣迹累累。
勾连外力猖狂乱港。
2016年,“香港众志”成立,黄之锋任秘书长,对外以“民主自决”的口号蛊惑人心。2016年至2019年,黄之锋、罗冠聪等人多次赴美、德、意奔走游说,会见佩洛西、鲁比奥等反华政客,为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站台鼓吹。
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期间,黄之锋更是公然为暴徒张目,美化打砸烧等极端行为,是香港社会陷入动荡的重要推手之一。同时,他还奔走美欧,呼吁停止向香港警队出口防暴装备,甚至推动外国机构停止对港警提供技术服务,大肆阻挠破坏特区政府止暴执法。
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落地施行当天,“香港众志”就对外宣告解散,但黄之锋等骨干人员并未停止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径。
他继续借社交网络开展所谓“国际战线”游说活动,挑动外部势力介入香港内部事务。
种种恶劣行径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安全,均属于香港国安法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
确凿证据认罪服法。
2024年11月,黄之锋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56个月。2025年6月,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人员赴监狱将他拘捕,就“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再次提出检控。
今年5月,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审理。控方随后呈上完备的人证、书证,完整还原了黄之锋串谋勾结境外势力的全部过程。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链,黄之锋最终放弃抗辩,当庭认罪。
这一纸认罪,不只是黄之锋对自身罪行的供认,更是乱港势力在香港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强大决心面前的彻底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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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人密会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政治组主管Julie Eadeh。
法槌落地,国家安全不容侵犯。
黄之锋再次服法,充分彰显了香港特区政府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捍卫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强大底气与过硬能力。
夯实特区法治根基。
香港国安法不仅补齐了香港国家安全领域的制度短板,更充分兼顾了香港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特点。
黄之锋一案中,从侦查取证、执行拘捕,到检方提起公诉、法庭开庭聆讯,整个诉讼流程都在香港本地法律框架内运行,被告人依法享有各项诉讼权利。
同时,案件审判不为舆论噱头所裹挟,不管涉案分子打着何种光鲜的旗号,只要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就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随着黄之锋认罪服法,香港国安法进一步筑牢香港社会平稳运行的底线,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粉碎域外干预妄想。
此案重拳打击的,不止黄之锋本人。
长期以来,美西方把香港当作对华博弈的“棋子”,黄之锋则是这套设计里最合适的马前卒——年轻、会说英语、善于作秀、愿意把内部矛盾国际化。但马前卒的悲剧在于,战略是别人的,代价是自己的,用完即弃、兔死狗烹往往是最终下场。
香港若被美西方反华势力暗中掏空法治、吓走资本、搅乱社会,最终买单的只会是七百多万市民。
香港国安法要斩断的,正是这条由外到内的乱港链条。
黄之锋案释放出强硬信号:外部势力妄图扶持乱港分子搅乱香港的路径已然被彻底堵死,任何妄图凭借制裁施压、舆论裹挟、政治操控等手段干涉香港事务的图谋,注定不会得逞。
护航由治及兴大局。
黄之锋案有着深刻的社会警示作用,清晰划定了法律红线:凡是出卖国家利益、损害香港福祉的人,都要承担沉重的法律后果。
历经社会动荡之后,香港市民人心思稳,对勾结外部势力乱港的行径深恶痛绝。在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的历史进程中,法治力量始终保驾护航,这也是香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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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
黄之锋当庭认罪,是反中乱港势力在法律面前的又一次溃败,也充分印证了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
任何勾结外部势力祸乱香港的图谋都注定失败,任何挑战国家主权、破坏香港稳定的行径,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在法治的坚实守护下,香港必将行稳致远,迎来更加繁荣稳定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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